ICS 93.080.20 CCS P 66 12 天津市 地方标准 DB12/T 1387—2024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设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claimed materials from asphalt pavement recycling station 2024 - 12 - 26发布 2025 - 02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1387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李宏伟、韩先瑞、焦晓磊、殷明文、李晗骁、王新尧、宋晓磊、张洋、杨雨笑、 李冬、王建洁、李冬冬、杨超、魏玉立、石秀达、赵志全、李思思、李菲。 DB12/T 1387 —2024 1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设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站址选择 、建设、 材料储存、 预处理、 再生利用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DB12/T 937 沥青拌和站建设管理规范 JTG/T 5521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 (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混合料。 3.2 无机回收料 reclaimed aggregate or reclaimed inorganic binder stabilized aggregate (RAI)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无机结合料稳定粒料或旧无机结合料粒料。 3.3 沥青路面回收料 reclaimed materials from asphalt pavement (RMAP) 采用铣刨、 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料, 包括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 RAP) 、 无机回收料 ( RAI)。 3.4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recycling station of reclaimed materials from asphalt pavement 能够对沥青路面回收料( RMAP)进行回收、分类、储存、预处理、中转及再生利用等处置的场所。 3.5 预处理 pretreatment 将沥青路面回收料( RMAP)按要求进行破碎、筛分处理成可以进行再生利用的再生材料的处置过 程。 3.6 再生利用 reutilization 将经过预处理后的沥青路面回收料( RMAP)进行再生生产,拌和为再生混合料的处置过程。 DB12/T 1387 —2024 2 4. 基本规定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应为固定回收站点,设立原则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土地、4.1 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建筑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 4.2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应配备计量设备,收集的回收料应如实开具接收证明,证明应包括回收4.3 料来源地、回收料 种类、回收量、回收日期等信息。 沥青路面回收料( RMAP)收运、储存、预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 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 4.4 废物等。 沥青混合料回收料( RAP)与无机回收料( RAI)应分开回收、分开储存、分开预处理、分开再生 4.5 利用。 5. 站址选择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选址应遵循 “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安全可靠,功能完备, 布 5.1 局合理”的原则。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应根据回收和处理能力设置占地面积, 不宜小于50亩。 5.2 具备再生能力的沥青拌合站 可作为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5.3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应选在地形地质条件良好 的区域,不应设置在 低洼地带。 5.4 6. 回收站建设 一般规定 6.1 6.1.1 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 6.1.2 场地布置应遵循 “分区合理、经济实用、功能齐全、场地整洁、安全环保 ”原则,将生活区、办 公区、储存区和生产区有效分开。 6.1.3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应具有良好的场地硬化,完善的排水系统、环保防尘系统,必要的生 产生活设施。 6.1.4 储存区应包括罩棚、隔离挡墙 、信息采集系统 、计量设备等。 6.1.5 生产区应包括破碎筛分 、生产拌合等设备、 信息采集系统 、计量设备等。 回收站分类 6.2 6.2.1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根据处置功能划分为 A类回收站和 B类回收站。 A类回收站应具备 2 万吨以上沥青路面回收料( RMAP)的储存能力; B类回收站应具备能够储存 10万吨以上沥青路面回 收料( RMAP)的能力。 6.2.2 A、B类回收站按照预处理能力按表 1划分。A类回收站具有回收 、储存、预处理、再生利用 功能; B类回收站具有回收 、储存、预处理功能。 表1 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站 预处理能力 划分表 预处理能力 处置功能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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