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01 CCS C 80 22 吉林省 地方 标准 DB22/T 486.1—2024 代替DB22/T 486—202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用基础 Specification of "Four Abilities" building for fire safety in social units — Part 1: General fundamentals 2024 - 11 - 27发布 2024 - 12 - 27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486.1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22/T 486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的第1部分。DB22/T 486 已经发 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基础 ——第 2 部分:宾馆、餐饮场所 ——第 3 部分:仓储物流单位 ——第 4 部分:公共娱乐场所 ——第 5 部分:小场所 ——第 6 部分:学校 ——第 7 部分:医院 ——第 8 部分:商场、市场 ——第 9 部分: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本文件代替了 DB22/T 486 —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通用指南》,与 DB22/T 486 — 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 ); b) 增加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术语定义(见 3.2); c) 增加了社会单位应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见 4.1); d) 更改了社会单位制定灭火 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见 4.2); e) 增加了微型消防站设置要求(见 4.3); f) 更改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消防设施操作员配备要求(见 4.4,2010年版的4.1.4); g) 更改了社会消防安全标志和图示(见 4.5、附录A,2010年版的4.1.5); h) 增加了社会单位应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见 4.6); i) 更改了社会单位开展防火检查具体内容,增加了消防值班人员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的工作要求(见 5.1.2、附录B,2010年版4.2.2); j) 更改了社会单位开展巡查具体内容(见 5.1.3,2010年版4.2.3); k) 增加了防火检查记录表及填写要求(见 5.1.4、附录C,2010年版4.2.5); l) 更改了员工组织防火检查内容(见 5.1.5,2010年版4.2.4); m) 更改了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的对象(见 5.2.1,2010版4.1.1、4.1.2); n) 更改了第一、第二灭火力量处置措施(见 5.2.2、5.2.3,2010版4.3.1、4.3.2); o) 更改了社会单位应配备的疏散逃生器材(见 5.3.1,2010版4.4.2); p) 增加了社会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要求(见 5.3.4); q) 更改了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内容(见 5.4.3,2010版4.5.3); r) 更改了全体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应达到的要求(见 5.4.4,2010版4.5.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毅飞、靳威、王飞、陈雷、才进、代文亮、张录文、赵晨、付志俊、宫健 、 徐乔、曲军莹、刘喆、张扬扬、杨峻岭、杨琳琳、吴菲、邱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 486.1 —2024 II ——2010年首次发布为: DB22/T 486 —2010; ——本次修订,将 DB22/T 486 —2010 并入DB22/T 486 中的第 1 部分;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22/T 486.1 —2024 III 引言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社会单位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 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 财产安全的目标。 DB22/T 486 拟由十个部分组成。 ——第 1 部分:通用基础。目的在于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基本指导。 ——第 2 部分:宾馆、餐饮场所。目的在于为宾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 导。 ——第 3 部分:仓储物流单位。目的在于为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4 部分:公共娱乐场所。目的在于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5 部分:小场所。目的在于为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6 部分:学校。目的在于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7 部分:医院。目的在于为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8 部分:商场、市场。目的在于为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9 部分: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目的在于为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 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第 10 部分:易燃易爆场所 。目的在于 易燃易爆场所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供指导。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可 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能力,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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