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80.01
CCS B 10
12
天津市 地方 标准
DB12/T 1360—2024
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成因与安全利用技术导
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ause of environmental risk and safe utiliz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soil
2024 - 11 - 27发布 2025 - 01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1360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安毅、霍莉莉、李炜、林大松、丁冬梅、秦莉、赵吉睿、徐震、杜兆林、姚彦
坡。
DB12/T 1360 —2024
2
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成因与安全利用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风险成因分析方法 ,不同风险成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技术性要求 ,以及安全利用耕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天津市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成因分析与安全利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497 肥料效应鉴定田间试验技术规程
NY/T 1121 土壤检测系列标准
NY/T 2149 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风险成因 cause of soil environmental risk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耕地土壤环境 因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3.2
安全利用 safe utilization
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品种 替代、植物修复、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改善受污染耕
地土壤环境质量或 减少农产品中污染物含量, 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
4 环境风险成因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4.1
按照土壤接纳污染物的途径划分监测单元,结合参考土壤类型、农作物类型、耕作制度、商品粮生
产基地、保护区类别、行政区划等要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同一单元的差别尽可能缩小。在监测
单元内布设监测点位,监测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同时监测土壤理化性质、地力及其他中微量元素
DB12/T 1360 —2024
3 等指标,具体监测方法可依据 NY/T 395、NY/T 398、NY/T 1121 。根据监测数据,依据 GB 2762和GB 15618
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值以及土壤风险筛选值 、管制值 判断是否有环境污染风险。
环境风险成因分析 4.2
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耕地, 应分析其风险成因,风险成因分类及评判依据如下:
—— 污染物含量过高:土壤污染物含量过高,导致耕地不再适宜继续种植原有农作物,耕地适宜
性评价方法 应依据NY/T 2149 执行;
—— 土壤理化条件变化 :土壤pH、Eh、孔隙率等物理化学性 质变化,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物累积量
升高、活性增强、毒性变大等问题;
—— 作物相对敏感:某些农作物 的类型或品种 等造成其更容易将污染物 富集至可食用 农产品部位,
造成污染 ,或因其耐受性不足导致农作物生理过程遭受损害 ;
—— 拮抗因子缺乏:土壤中硅、硒等营养元素或其他环境因子对污染物吸收转运产生拮抗作用不
足,无法有效抑制污染物被 吸收转运 到农产品体内 。
5 安全利用
安全利用技术性 要求 5.1
5.1.1 安全利用技术实施要求
应依据耕地土壤环境风险 成因分析结果,筛选对应的安全利用技术或技术组合, 其对应关系 参见附
录A。
5.1.2 安全利用技术实施
5.1.2.1 安全利用技术应在充分试验、示范、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大规模应用,一般应经过“小区试
验—大田示范 —多点验证 —规模推广”的过程,也可根据技术成熟度,并经专家充分论证后,省略其中
一个或多个步骤。
5.1.2.2 安全利用的试验验证方法, 应按NY/T 497执行,安全利用技术的效果评价,应按 NY/T 3343
执行。
安全利用效果 跟踪监测 5.2
5.2.1 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耕地,应分析其风险成因 。根据风险成因分类 实施安全利用措施后 ,应对
实施效果进行评判, 采集农产品, 进行跟踪监测 ,对安全利用 效果进行评估。
5.2.2 应按照NY/T 398 的规定在安全利用区域内布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 监测点位。监测单元(一般
也为评价单元) 面积小于 150亩时,至少布设 10个监测点位; 监测单元面积在 150亩~1500亩之间时,
至少每15亩布设一个监测点位;监测单元面积大于 1500亩时,至少每 150亩布设一个监测点位。
5.2.3 农产品监测方法按照 NY/T 398的规定执行,农产品安全评价方法 应按照GB 2762的规定执行。
安全利用率核算 5.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是受污染耕 地达到安全利用的面积占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率, 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率的计算见公式( 1)。
A=𝐵+𝐶
𝐷×100% ································ ································ ······· (1)
式中:
DB12-T 1360-2024 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成因与安全利用技术导则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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