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3.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2016-12-23发布 2017-06-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1903.13—2016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7787—1999《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本标准与GB1778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砷(As)的指标要求;
———删除了钠(Na)、残留丙酮量、氰化物的指标要求和检验方法;
———修改了鉴别试验、左旋肉碱含量(以干基计)、灼烧残渣的检验方法;
———比旋光度(以干基计)、pH、水分、氯化物(以Cl计)、重金属(以Pb计)、砷(As)的检验方法引
用相应国家标准;
———部分检验方法的引用标准调整为最新发布的版本。GB1903.13—201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环氧氯丙烷或4-氯乙酰乙酸乙酯为原料经化学合成,或以甜菜碱为原料,经微生
物发酵制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L-肉碱)。
2 化学名称、结构式、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R)-3-羧基-2-羟基-N,N,N-三甲基丙铵氢氧化物内盐
2.2 结构式
2.3 分子式
C7H15NO3
2.4 相对分子质量
161.20(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
状态 结晶性粉末,有吸湿性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
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GB1903.13—2016
2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左旋肉碱含量(以干基计),w/% 97.0~103.0 附录A中A.3
比旋光度(以干基计),[α]2D
D /(°)·m2·kg-1-29.0~-32.0 GB/T613a
pH 5.5~9.5 GB/T9724
水分,w/% ≤ 4.0 GB5009.3卡尔·费休法
灼烧残渣,w/% ≤ 0.5 GB/T9741
氯化物(以Cl计),w/% ≤ 0.4 GB/T9729b
重金属(以Pb计)/(mg/kg) ≤ 10 GB5009.74
砷(As)/(mg/kg) ≤ 1.0 GB5009.76
a试样溶液的质量浓度为100mg/mL。
b试样溶液的质量浓度为10mg/mL。
GB 1903.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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