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883.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2016-08-31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GB14883.10—2016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4883.10—19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铯-137的测定》和SN0662—1997《出
口水产品中铯放射性活度检验方法 γ射线能谱法》。
本标准与GB14883.10—1994和SN066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将GB14883.10—1994中的γ能谱测定法调整为第一法,并将SN0662—1997整合至此法;
———为与GB14883系列标准统一,删除了SN0662—1997中关于抽样的规定;
———将GB14883.10—1994中的磷钼酸铵法、亚铁氰化钴钾法调整为第二法和第三法;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格式对文本进行了调整;
———保留了GB14883.10—1994的附录A,将SN0662—1997的附录A调整为附录B。GB14883.10—201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铯-137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铯-137(137Cs)的测定。
第一法 γ能谱测定法
2 原理
食品鲜样直接或经前处理后装入一定形状和体积的样品盒内,在γ能谱仪上测量样品中137Cs在
661.6keV的γ射线特征峰全能峰净面积,与已知活度的标准放射源相比较,计算137Cs放射性活度浓
度。当样品中有铯-134(134Cs)存在时,应用本法进行137Cs的测定。
3 试剂和材料
137Cs放射性标准溶液:比活度为1000Bq/mL左右,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标定,并有法定认可单位
签署的检验证书。
4 仪器和设备
4.1 低本底γ能谱仪系统
低本底γ能谱仪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探测器:同轴高纯锗或锗(锂)探测器。对60Co1332.5keVγ射线全能峰的能量分辨率小于
3keV,相对效率高于15%。
b)屏蔽体:主屏蔽体为等效铅当量不小于10cm,内衬原子序数由外而内逐渐递减的多层材料重
金属屏蔽体。有条件时可采用反符合屏蔽。屏蔽体应使γ能谱仪积分本底应小于2.5计数/s
(50keV~2500keV)。
c)多道分析器:1024道以上。对于高纯锗γ能谱仪其道数应不少于8192道。
4.2 压样模具
油压机或手工压样器,可参见GB14883.9附录A。
4.3 加盖样品盒
ϕ75mm×h35mm、ϕ75mm×h50mm或ϕ75mm×h75mm圆柱形塑料样品盒。
4.4 能量刻度用γ放射源
能量刻度用γ放射源应满足如下要求:GB14883.10—2016
2 a) 可采用一个发射多种已知能量γ射线的单核素或多核素放射源[如钴-60(60Co)、铕-152(152Eu)、
铕-154(154Eu)、镭-226(226Ra)及其放射性子体、钍-232(232Th)及其放射性子体等],也可采用
多个发射单种γ射线的放射源,其主要γ射线能量应大致均匀地分布在50keV~3000keV
范围内;
b)用于能量刻度的刻度源,其外表面应无放射性污染,其活度应保证特征峰的每秒计数率达
到100。
4.5 137Cs标准放射源
用已知活度的137Cs标准溶液制成的137Cs标准源(注意一定要使标准溶液的液面达到样品盒的刻
度线)。
5 分析步骤
5.1 能量刻度和全能峰探测效率刻度
5.1.1 能量刻度
以能量刻度用γ放射源(4.4)对低本底γ能谱仪系统(4.1)进行能量刻度。记录刻度源的特征γ射
线能量和相应全能峰峰位道址,可通过计算机处理或直角坐标纸上作图或对数据作最小二乘法拟合得
到能量和道址的关系图。
5.1.2 全能峰探测效率刻度
测量137Cs标准放射源,为减少系统误差,所测全能峰净面积至少应大于100000计数,按式(1)计
算其在661.6keVγ射线全能峰的探测效率。
E=N
A'T'B…………………………………(1)
式中:
E———137Cs标准放射源在661.6keVγ射线全能峰的探测效率;
N———661.6keVγ射线全能峰净面积,单位为计数;
A'———137Cs标准放射源的活度,单位为贝可(Bq);
T'———137Cs标准放射源的测量时间,单位为秒(s);
B———137Cs661.6keVγ射线的分支比,84.62%。
5.2 采样
采样按GB14883.1规定进行。
5.3 测量样品制备
5.3.1 粮食类样品:取500g样品均匀地铺在搪瓷盘或不锈钢盘内,在烘箱中70℃左右烘约5h,称量,
求出干鲜比。颗粒状粮食干燥后直接放入内外已清洗洁净的样品盒内夯实;对细粉状粮食用压样器压
实,使样品高度与137Cs标准放射源高度相同。记录待测样品的干样质量、高度,计算出表观密度。
5.3.2 蔬菜类样品:取3kg左右样品,除去不可食部分,洗净,擦去或晾干表面水珠。切碎后称鲜重。
铺放在搪瓷盘或不锈钢盘中在烘箱中70℃左右烘至近干而发软,称量,求出干鲜比。取一定量干样,用
压样模具压缩成形,使样品高度与137Cs标准放射源高度相同。将压好的样品迅速放入内外已清洗洁净
的样品盒;上面加盖、密封。记录干样质量、高度,计算表观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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