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2016-12-23发布 2017-12-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13122—2016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3122—1991《面粉厂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13122—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扩大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标准条款框架;
———增加了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记录和文件的管理要求。GB13122—201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经机械等物理方式加工成大米、小麦粉、玉米碴、玉米面等初级产品过程中原料
采购、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谷物经机械等物理方式加工成大米、小麦粉、玉米碴、玉米面等初级产品的加工。
2 术语和定义
GB14881—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谷物
禾本科草本植物种子,如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3章的相关规定。
4 厂房和车间
4.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4.2 用于堆放、晾晒谷物、半成品、成品的地面不得铺设含有沥青等有害物质的材料。
5 设施与设备
5.1 设施
应符合GB14881—2013中5.1的规定。
5.2 设备
5.2.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5.2的规定。
5.2.2 仓库应配备粮温、库温等粮情监测、通风等温湿度调控和防控虫害、鼠害、鸟类等保证粮食安全
储存的设备。
5.2.3 外溢粉尘的部位应安装粉尘控制装置。GB13122—2016
2 6 卫生管理
6.1 管理制度
应符合GB14881—2013中6.1的规定。
6.2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6.2.1 厂区及邻近车间的区域应保持清洁。厂区内道路、地面养护良好,无破损,防止扬尘和积水现象
的发生。
6.2.2 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不必要的器材,以防止有害生物孳生。
6.2.3 临近车间区域不得种植易产生花粉的植物。
6.3 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
6.3.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6.2的规定。
6.3.2 生产作业场所应采取措施(如纱窗、气幕、栅栏、诱虫灯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
6.3.3 车间储水槽(塔、池)应定期清洗并检查清洁状况,有必要消毒的需验证消毒效果。
6.3.4 用于清洁与产品接触的设备和工具的用水应符合GB5749中的相关规定。
6.3.5 用于清洁与产品接触的设备和工具的洗涤剂应符合GB14930.1中的相关规定。
6.3.6 定期对压缩空气的过滤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除去过滤水及过滤油并做好记录,避免产生污
染。保证压缩空气的卫生与质量。
6.3.7 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和场所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活动。
6.4 员工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5 虫害控制
6.5.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6.4的规定。
6.5.2 对已有虫害产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
6.5.3 生产作业场所除虫灭害工作不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除虫灭害时应对各种原辅料、成品有保护
措施。
6.5.4 应有捕鼠图,配备必要的粘鼠贴、捕鼠笼、捕鼠夹等设施,严禁使用鼠药。
6.5.5 在生产车间的入口处和车间内可设置灭虫蝇灯,捕杀可能进入车间的虫蝇。车间内设置的灭虫
蝇灯的位置必须远离生产作业区域。灭虫蝇灯应定期(至少每周1次)进行清理。
6.6 废弃物的处理
应符合GB14881—2013中6.5的规定。
6.7 工作服管理
应符合GB14881—2013中6.6的规定。
GB 1312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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