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120 G 95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554—2012 EPS 间歇式预发机 2012 - 07 - 03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7 - 15 实施 发 布 DB13/T 155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雪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河北省机械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亚宁、崔月珍 、丁进学、王立亚、赵赛、张俊荣、颜清林。 I DB13/T 1554—2012 EPS 间歇式预发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EPS间歇式预发机(以下简称“预发机”)的术语及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间歇式预发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HG/T 3120-1998(2009)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 3228—2001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5—1991 工程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间歇式预发机 利用金属型材制成,有进排汽管道,以搅拌桶为主体的机械设备,通过电气与气动系统的组合控制, 完成EPS原料定量预发的生产机械。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型号 4.1.1 型号表示方法 预发机型号按其桶体直径不同,分为不同的型号规格,表示如下: 1 DB13/T 1554—2012 □□—PSD—□□□□ 产品规格:(桶体直径 mm) 产品代号:(PSD:泡沫塑料定量预发机简称) 生产企业代号:(名称拼音字头) 4.1.2 型号示例 河北雪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桶体直径为1200mm,可发性聚苯乙烯间歇式定量预发机标记为: XL—PSD—1200。 4.2 基本参数 预发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预发机的基本参数 桶体尺寸(直径 外形尺寸 ×高)mm (长×宽×高)mm g/L PSD—600 600×1500 2000×2000×4000 PSD—800 800×2000 PSD—1000 产品型号 5 发泡密度 生产率(15g/L) 整机质量 ≥kg/h ≥kg 10~50 100 1000 2200×2200×4600 10~50 200 1300 1000×2000 2500×2500×4700 7~30 300 1500 PSD—1200 1200×2250 2700×2600×5100 7~30 500 2000 PSD—1400 1400×2250 2710×2800×5200 7~30 800 3000 PSD—1600 1600×2250 2910×3000×5300 7~30 1000 3500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附有制造厂的合格证。自制零部件应按图样及技术文 件进行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5.1.3 预发机应有可靠的机、电保护装置。 5.1.4 连接件、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5.1.5 气路系统管路、电气系统元件、线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与运动部件不得有磨擦干涉现象。 5.1.6 人孔、出料门与盖板门扇之间必须全部加装密封条。 5.1.7 整机装配应符合 JB/T 5945—1991 中 3.2 的规定。 2 DB13/T 1554—2012 5.1.8 预发机应设有搅拌装置,搅拌转速 70~90 转/分。搅拌装置转动灵活、搅拌杆与桶壁、固定杆 之间无摩擦现象。 5.1.9 出料门应开闭灵活、运动平稳、无抖动及卡死现象。 5.1.10 预发机桶体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5.1.11 结构件焊缝应均匀、平直,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和焊穿等缺陷。焊接质量 应符合 JB/T 5943—1991 中 3.4、3.5 的规定。 5.1.12 整机外观质量应符合 HG/T 3120—1998(2009)中 4.2.1 的规定。外表面无凹凸不平和损伤, 零部件的连接处和焊接处无明显的错位。 5.1.13 所有黑色金属结构件的表面均应作除锈、防锈处理,油漆涂层附着牢固,漆膜光滑平整、无流 痕、鼓泡、皱皮,并应符合 HG/T 3228—2001 中 3.1、3.4.1、3.4.6.2 的规定。 5.1.14 危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警示色或警示标志。 5.1.15 预发机桶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不低于 304。 5.2 电控系统要求 5.2.1 电控系统应符合 GB 5226.1-2008 的规定。 5.2.2 电控系统应设置紧急停车装置。 5.2.3 电控箱(柜)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2.4 操作箱应有清晰的标牌和文字标示。 5.2.5 电控箱(柜)应采取一定的密封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防尘、防潮能力。 5.3 管路系统要求 5.3.1 桶体内蒸汽的最大工作压力为 0.06Mpa。 5.3.2 压缩空气的管路系统工作压力为 0.6 Mpa~0.8Mpa。 5.3.3 蒸汽管路系统应能承受 1.15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无损坏、变形和漏气现象。 5.3.4 压缩空气管路器件应能承受 1.15 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无损坏、变形和漏气现象。 5.3.5 使用的气线、气线接头捆扎连接应牢固可靠,拐弯处不得有死弯及堵塞。 5.3.6 气体过滤装置可靠,能够起到过滤、分离水分和油脂的作用。 5.3.7 系统阀件,动作准确无误,灵活可靠。 5.3.8 所有管路均应装卡牢固,装卸及运输中不得造成松动。 5.3.9 桶体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5.3.10 桶体应设置安全泄压装置、压力表。 5.4 生产能力要求 3 DB13/T 1554—2012 预发机的生产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产品外观质量。 6.2 装配质量检查 装配符合图纸要求,外观整齐,无卡滞。 6.3 油漆涂层的检查 按HG/T 3228—2001中4.5.1的规定进行。 6.4 电控系统检查 按GB 5226.1—2008规定进行。 6.5 管路系统检查 6.5.1 给管路系统加入最大工作压力 1.15 倍的压缩空气,保持 5min,压力表针应无明显回落, 管路 不得有损坏、变形、漏气。 6.5.2 系统加入相当于工作压力的压缩空气,检查各受控部位的工作状态,阀件运动应灵活,控制准 确可靠。 6.6 气控系统检查 预发机置于手动操作位置,控制系统加入0.6MPa~0.7MPa压缩空气,检查各受控部位的工作状态, 阀件运动应灵活、动作准确可靠。 6.7 桶体密封检查 预发机桶体加入0.08MPa的压缩空气,保持5min, 桶体不得有漏气,压力表针应无明显回落,保压 结束压力应≥0.08MPa,额定压力范围内压力安全装置不能误动作。 6.8 运行检查 6.8.1 给预发机加上额定工作电压,以手动方式检查个运转部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各种开关应灵 活可靠,电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声响。 6.8.2 给系统加入 0.6Mpa 压缩空气,检查各受控部位的工作状态,阀件运动应灵活,控制准确可靠。 6.8.3 将预发机置于自动工作状态,空载运行,检查各受控对象应能按预定程序正常工作,试验时间 不少于 2h。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4 DB13/T 1554—2012 产品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台装配完毕的预发机必须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全部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 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a) b) c) d) 外观质量检查; 桶体密封检查; 管路系统检查; 空载运行检查。 7.3 型式检验 7.3.1 预发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b) c) d) e) f)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产品的结构有重大改变时; 主要零部件、材料、加工工艺有重大改变,有可能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时; 产品批量生产后,每两年应周期性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停产两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项目。 7.3.3 样本抽取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7.3.4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返修后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检验, 直到检验合格为止。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每台预发机均应在其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2011的要求,标牌包括以下 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工作电压及频率; d) 外型尺寸、重量; e) 制造厂名称、地址、商标; f) 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5 DB13/T 1554—2012 g) 执行标准编号。 8.2 包装、运输 8.2.1 产品包装形式可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充分考虑运输、装卸时的振动、冲击产生的影响,并保证 在搬运过程中不得窜动、损坏、变形及面漆划伤。 8.2.2 用户对产品包装无特殊要求时,应按 GB/T 13384—2008 的规定进行包装。 8.2.3 电气箱用塑料薄膜包扎防护。 8.2.4 产品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8.2.5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固定牢固,不能剧烈颠簸。 8.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室内,注意防水、防尘、防潮。 8.4 随机文件 产品出厂应附有下列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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