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40.50
G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72—2011
代替GB/T4472—1984
化
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Deteminationofdensityandrelativedensityforchemicalproducts
2011-12-30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4472—1984《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与GB/T4472—1984相比,除
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由《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改为《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
测定》;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密度(质量密度)和相对密度的定义、单位与符号(见第3章,1984年版的
第2章);
———修改固体密度测定中“天平法”的名称为“静水力学称量法”(见4.2.3,1984年的版3.2.3);
———修改了标准中的部分计量单位使之与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一致;
———修改了试验报告的部分内容,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见第5章,1984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把原附录E成为了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静、方路、魏乃新、钟之万。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
ⅠGB/T4472—2011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产品密度和相对密度测定的术语和定义,固体、液体和气体化工产品的密度和相
对密度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化工产品密度和相对密度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炭黑、开孔式泡沫橡胶或塑料等特殊状态的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密度(质量密度) density
ρ
质量除以体积。ρ=m/V。其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或用其倍数单位:兆克每立方米
(Mg/m3)、千克每立方分米(kg/dm3)、克每立方厘米(g/cm3)表示。也可以用以下单位表示:吨每立方
米(t/m3)、千克每升(kg/L)、克每升(g/L)、毫克每升(mg/L)、微克每升(μg/L)、纳(诺)克每升(ng/L)。
3.2
相对密度 relativedensity
d
在给定条件下,某一物质的密度与另一参考物质的密度之比。d=ρ/ρ0[一般ρ0=ρ(H2O,4℃)],
其SI单位为1。
3.2.1
固体的相对密度 relativedensityofsolid
在环境温度(20℃)下,一种物质的密度与4℃时水的密度的比值。以相对密度d(水=1)表示。
3.2.2
液体的相对密度 relativedensityofliquid
在环境温度(20℃)下,一种物质的密度与4℃时水的密度的比值。以相对密度d(水=1)表示。
3.2.3
气体的相对密度 relativedensityofgas
在给定条件下,某一气体或某一物质的蒸气密度与参考物质(空气)密度的比值。以相对密度d(空
1GB/T4472—2011
气=1)或蒸气的相对密度d(空气=1)表示。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要求
4.1.1 所有仪器应清洁,使用之前应干燥、校正。
4.1.2 加热试样时,应避免由于挥发性组分的损失而引起的误差。
4.1.3 本实验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
三级水。
4.2 固体密度的测定
4.2.1 对试样的要求
4.2.1.1 粉、粒状试样取2g~5g,片、棒或管状试样取1g~30g。
4.2.1.2 成型试样应清洁、无裂缝和气泡等缺陷。
4.2.1.3 试样需要进行干燥处理时,应按产品标准规定进行。
4.2.1.4 试样在试验前应在规定室温条件下放置2h以上,放置时应避免阳光照射,远离热源。当试
验温度与室温相差大时,应延长放置时间,以达到温度均衡。
4.2.2 方法1:密度瓶法
4.2.2.1 方法提要
把试样放进已知体积的密度瓶中,加入测定介质,试样的体积可由密度瓶体积减去测定介质的体积
求得。则试样密度为试样质量与其体积之比。
4.2.2.2 仪器
4.2.2.2.1 分析天平:分度值不低于0.0001g。
4.2.2.2.2 密度瓶:25cm3(见图1和图2)。在测定温度高于天平室温度时使用图1所示的密度瓶。
4.2.2.2.3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23±0.5)℃。
4.2.2.2.4 温度计:分度值为0.5℃。
4.2.2.3 试验条件
4.2.2.3.1 测定介质应纯净并且不能使试样溶解,溶涨及发生反应,但试样表面应为介质所湿润。
4.2.2.3.2 测定介质一般用水,也可选用其他介质(如二甲苯、煤油等)。
4.2.2.4 操作步骤
4.2.2.4.1 称取空密度瓶的质量,再加入试样称量,然后注入部分测定介质,轻微震荡,使试样充分湿
润后,继续将密度瓶注满,试样表面和介质中不得有气泡。当以水为测定介质时,若有悬浮或湿润不好
的现象可加(0.5~1)滴湿润剂(如磺化油等)。
2GB/T4472—2011
单位为毫米
1———主体;
2———盖;
3———毛细管。
图1 密度瓶
图2 密度瓶
4.2.2.4.2 将装满测定介质和试样的密度瓶盖严,放入(23±0.5)℃水浴中恒温30min以上,取出擦
干,立即称量。若使用图2所示密度瓶则恒温后盖严,用同温度下恒温同样时间的介质调节液面至密度
瓶刻度线处。
4.2.2.4.3 将密度瓶洗净,干燥,充满测定介质,将密度瓶按4.2.2.4.2中“放入(23±0.5)℃水浴
中……”开始重复上述操作。
4.2.2.5 结果计算
4.2.2.5.1 密度瓶的体积V,单位以立方厘米(cm3)表示,按式(1)计算:
V=m1-m
ρ0…………………………(1)
式中:
m———空密度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充满测定介质的密度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ρ0———测定温度下测定介质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4.2.2.5.2 密度瓶中测定介质的体积V1,单位以立方厘米(cm3)表示,按式(2)计算:
V1=m2-m3
ρ0…………………………(2)
式中:
m2———加入适量试样并充满测定介质的密度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3———加入适量试样的密度瓶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4.2.2.5.3 试样的密度ρ,单位以克每立方厘米(g/cm3)表示,按式(3)计算:
ρ=m3-m
V-V1…………………………(3)
3GB/T4472—2011
式中:
m3———加入适量试样的密度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空密度瓶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V———密度瓶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V1———密度瓶中测定介质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4.2.3 方法2:静水力学称量法
4.2.3.1 原理
根据阿基米德原理,用天平分别测定固体试样在空气和在测定介质中的质量,当试样浸没于测定介
质中时,其质量小于在空气中的质量,减少值为试样排开同体积测定介质的质量,试样的体积等于排开
测定介质的体积。
4.2.3.2 仪器
4.2.3.2.1 分析天平:分度值为0.0001g。
4.2.3.2.2 天平盘跨架:尺寸应适合于放置在天平盘和吊篮的空档中(见图3)。
1———天平盘;
2———跨架;
3———坠子;
4———试样;
5———烧杯;
6———吊丝;
7———天平梁臂。
图3 固体密度测定装置示意图
4.2.3.3 试验步骤
4.2.3.3.1 称量试样在空气中的质量。
4GB/T4472—2011
GB-T 4472-2011 化工产品密度 相对密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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