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3.180
G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818—2015
粉状纸制品淀粉胶黏剂
Powderystarchadhesiveforpaperproducts
2015-07-03发布 201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雪公胶粘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同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章礼、薛敬哲、崔树花。
ⅠGB/T31818—2015
粉状纸制品淀粉胶黏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制品用粉状淀粉胶黏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类淀粉为主要原料,经过变性处理制成变性淀粉,再配以填料及助剂制成的粉
状淀粉胶黏剂(以下简称“胶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793 胶黏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2943 胶黏剂术语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325 聚合物和共聚物水分散体pH值测定方法
GB/T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13024 箱纸板
GB/T20316.1—2009 普通磨料 堆积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粗磨粒
HG/T4065—2008 胶黏剂气味评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294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胶粉要求
胶粉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胶粉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气味/级 ≤3
堆积密度/(g/L) 500±50
细度(过80目筛)/% ≥85
含水率w/% ≤14
1GB/T31818—2015
表1(续)
项 目 指 标
pH值 7~9
水溶物w/% ≤20
粘接强度/kPa ≥90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先从整批产品中随机抽出3个包装单位,然后再以每个包装袋为单位,取500g供检测用,另取500g
封存备查。
5.2 外观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3 气味
取样品20g,放入100mL磨口瓶中,加入50mL35℃温水,加盖,振摇1min,打开瓶盖,嗅其气
味,按照HG/T4065—2008测定。
5.4 堆积密度
按照GB/T20316.1—2009进行测定。单位以g/L计。
5.5 细度
5.5.1 操作步骤
精确称取样品50g(精确至0.2g),置于180μm(80目)分样筛中,加盖,剧烈振摇筛分,小心倒出筛
余物,称量。
5.5.2 结果计算
样品的细度w1(%)按式(1)进行计算。
w1=m0-m1
m0×100% …………………………(1)
式中:
m0———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5.6 含水率
5.6.1 仪器
5.6.1.1 玻璃称量瓶。
5.6.1.2 电热恒温干燥箱。
2GB/T31818—2015
5.6.1.3 干燥器。
5.6.2 操作步骤
分别称取两份10g(精确至0.2g)样品,放入已恒量的称量瓶中。将含有样品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
中,瓶盖斜放在瓶口上,加热至(130±2)℃,恒温烘干1.5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20min,称量。
5.6.3 结果计算
样品的含水率w2(%)按式(2)计算。
w2=m1-m2
m0×100% …………………………(2)
式中:
m0———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烘干前称量瓶和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烘干后称量瓶和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5.7 pH值
取3个试样,每个试样称取10g溶于40mL蒸馏水中形成水分散体。本标准所使用的水,在没有
其他说明时,均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要求,其他按照GB/T8325的规定进行。
5.8 水溶物
5.8.1 仪器
5.8.1.1 玻璃器皿:带塞磨口玻璃量筒、移液管和蒸发皿。
5.8.1.2 电热恒温干燥箱。
5.8.1.3 干燥器。
5.8.2 操作步骤
分别称取2份20g(精确至0.1g)样品,轻轻倒入带塞的磨口量筒中,准确加入100.0mL蒸馏水,
充分振摇5min,静止放置12h。吸取上层清液25.00mL,放入已烘干称量后的蒸发皿中,放在电热板
上蒸发水分。近干时,取下,移入烘箱中,升温继续蒸发完剩余水分后,温度升至(130±3)℃时,恒温烘
干1.5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恒量后称量水溶物质量。
5.8.3 结果计算
样品的水溶物含量w3(%)按式(3)计算。
w3=(m2-m1)×4
m0×100% …………………………(3)
式中:
m0———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蒸发皿和水溶性物质的质量,单位为克(g);
4———结果计算换算系数。
5.9 粘接强度
按照附录A进行测定。
3GB/T31818—2015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产品以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为一批次。每批数量不超过20t。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气味、含水率和pH值。
6.3 型式试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表1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在遇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原料产地、批号、配方、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提出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产品包装袋应袋质结实,袋口密封,能保证在装卸、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无破漏现象。
7.2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净重、执行标准代号、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次)、贮存条件。包装图
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破损,应干燥、洁净。
7.4 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产品包装袋应堆码在防潮层或垫板上。严防曝晒、雨淋。
4GB/T31818—201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粘接强度的测定
A.1 概述
本附录规定了淀粉胶粉粘接强度的测定方法。
A.2 试验条件
符合GB/T10739规定的大气条件。
A.3 材料及仪器
A.3.1 箱板纸:按GB/T13024规定的优等品(175g~250g)。
A.3.2 拉力测试机。
A.4 试样制备
A.4.1 胶水配制
取胶粉50g,按使用说明书方法配制成胶水,黏度以涂-4杯测定,控制在45s~75s范围内。
A.4.2 胶水不挥发分含量
胶水的不挥发物含量须在20%以上。测定方法为:胶水配制后静置至少4h,按照GB/T2793中
的规定进行测定。
A.4.3 配制胶水的有效期
配制后的胶水必须在7d以内使用,同时,在标准实验室条件下,用涂-4杯黏度计,测量胶水的黏度
变化率在30%以内。
具体操作如下:
至少制备6个试样。每个试样以100g胶粉按使用说明书配制。
3个试样至少停放4h,用涂-4杯黏度计测其黏度作为起始黏度,取均值为(ν1)。另外3个试样停
放7d,充分搅拌均匀,停放4h后,用涂-4杯黏度计测其黏度,取均值为(ν2)。
胶水黏度变化率δ(%)按式(A.1)计算。
δ=ν2-ν1
ν1×100% …………………………(A.1)
式中:
ν1———胶水初始黏度,单位为秒(s);
ν2———胶水放置7d后的黏度,单位为秒(s)
5GB/T31818—2015
A.5 粘接强度的测定
A.5.1 裁纸、制样
裁剪出两张长30cm、宽11cm的同样箱板纸,如图A.1所示,在箱板纸的光面,沿与长边垂直方
向,用铅笔画出分格线,将箱板纸划分为15个长2cm、宽11cm的长方形部分,在背面距箱板纸中线各
0.5cm处分别画a线、b线,然后将其中一个箱板纸沿a线折叠后再沿b线折叠,折出涂胶面,如图A.2
所示,a、b线之间为涂胶面,宽1cm,涂胶面背面为光面。
另外1个未折叠的箱板纸,以其a、b线之间区域作为被粘接面,不需要涂胶。
A.5.2 涂胶、粘接
取折叠过的箱板纸(如图A.2所示),用排笔或毛刷在涂胶面上均匀涂满成品胶水。涂胶量不宜过
多,以施压后基本无溢胶为宜。涂胶后,立即将涂胶面与被粘接面准确对接,使施胶面与被粘接面完全
重叠,用手按压、初步固定(如图A.3所示)。
图A.1 划线示意图
图A.2 折叠示意图
6GB/T31818—2015
GB-T 31818-2015 粉状纸制品淀粉胶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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