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7.120.99
H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075—2013
LED用
用稀土氮化物红色荧光粉
RareearthactivatednitrideredphosphorsforLED
2013-12-17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运生、张书生、刘元红、刘荣辉、何华强、胡权霞、倪海勇、李许波、夏威、魏岚。
ⅠGB/T30075—2013
LED用稀土氮化物红色荧光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用稀土氮化物红色荧光粉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经高温反应制得的Eu2+激活的氮化物红色荧光粉,其在300nm~550nm激发下发
出红光,主要用于紫外或蓝光LED芯片激发的LED发光器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634.5 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试验方法 第5部分:密度的测定
GB/T20170.1—2006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物理性能测试方法 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的测定
GB/T23595(所有部分) 白光LED灯用稀土黄色荧光粉试验方法
SJ/T11397—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用荧光粉
3 产品分类
产品按色品坐标分为7个牌号,数字牌号分别为200661、200662、200663、200664、200665、200666
和200667,对应字符牌号分别为G36-R1、G36-R2、G36-R3、G36-R4、G36-R5、G36-R6和G36-R7。
4 要求
4.1 产品的光谱性能、色品坐标、相对亮度、中心粒径、粒度分布离散度等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
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光谱性能中半宽度、外量子效率、热稳定性、热
猝灭性、密度、pH值和电导率为参考值,不作验收依据。
表1
数字牌号 200661200662200663200664200665200666200667
字符牌号 G36-R1G36-R2G36-R3G36-R4G36-R5G36-R6G36-R7
光谱性能激发波长
λex/nm300~550
发射主峰
λem/nm600~680
半宽度/
nm>80 >80 >85 >85 >85 >85 >85
1GB/T30075—2013
表1(续)
数字牌号 200661200662200663200664200665200666200667
字符牌号 G36-R1G36-R2G36-R3G36-R4G36-R5G36-R6G36-R7
色品坐标x0.6100~
0.62000.6200~
0.63000.6300~
0.64000.6400~
0.65000.6500~
0.66000.6600~
0.6700≥0.6700
y0.3900~
0.38000.3800~
0.37000.3700~
0.36000.3600~
0.35000.3500~
0.34000.3400~
0.3300<0.3300
相对亮度Br/% 按供需双方要求,标称值±2%
外量子效率
激发波长(460nm)/nm>0.6
热稳定性
(180℃,8h)ΔBh/% <6
Δx <0.002
Δy <0.002
热猝灭性
(120℃,
20min)ΔBq/% <12
Δx <0.01
Δy <0.01
密度ρ/(g/cm3) 4.2≥ρ≥3.0
中心粒径d50/μmd50≤10.0,d50±0.5
d50>10.0,d50±1.0
粒度分布离散度S
[S=(d90-d10)/d50]≤1.5
pH值 6~8
电导率(δ)/(μS/cm) <15
注:参考化学组成为(Ca,Sr,Ba)2Si5N8:Eu或(Ca,Sr,Ba)AlSiN3:Eu。
4.2 外观质量:产品在日光条件下为红色固体粉末,颜色均匀洁净,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5 试验方法
5.1 光谱性能的测定按GB/T23595.1的规定进行。
5.2 色品坐标的测定按GB/T23595.3的规定进行。
5.3 相对亮度的测定按GB/T23595.2的规定进行,其中参比样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4 外量子效率的测定按SJ/T11397—2009中附录B规定进行。
5.5 热稳定性的测定按GB/T23595.4的规定进行,其中测试样品需在180℃温度下处理8h。
5.6 热猝灭性的测定按GB/T23595.7的规定进行,其中测试样品温度需达到120℃并稳定20min。
5.7 密度的测定按GB/T14634.5的规定进行。
5.8 中心粒径和粒度分布离散度的测定按GB/T20170.1—2006中“激光衍射法(方法1)”的规定
进行。
5.9 pH值的测定按GB/T23595.5的规定进行。
5.10 电导率的测定按GB/T23595.6的规定进行。
5.11 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5.12 外观质量检验:随机取3次样品,每次取样质量在0.5g~1.0g之间,均匀地平摊在白纸上,在光
2GB/T30075—2013
照下目测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可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
方共同取样。
6.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6.3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和方法见表2。
表2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章条号
1 光谱性能a见表1 5.1
2 色品坐标a见表1 5.2
3 相对亮度a见表1 5.3
4 外量子效率b见表1 5.4
5 热稳定性b见表1 5.5
6 热猝灭性b见表1 5.6
7 密度b见表1 5.7
8 中心粒径及粒度分布a见表1 5.8
9 pH值b见表1 5.9
10 电导率b见表1 5.10
12 外观a见4.2 5.12
a必检项目。
b供需双方协商检验项目。
6.4 取样和制样
仲裁取样按表3的规定进行。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5g。取出后,用四分法缩分至试样所需
数量。
表3
件(袋)数 1~5 6~49 50~100 >100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100% 5 件(袋)数的10% 件(袋)数的平方根取正整数GB/T30075—2013
GB/T30075—2013
6.5 检验结果判定
产品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
行重复检验,如仍有任一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7.1 标志、包装
7.1.1 产品外包装应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批号;
d) 净重;
e) 出厂日期;
f) “防潮”、“防晒”标志或字样。
7.1.2 产品封装于双层塑料袋或塑料瓶中,每袋(瓶)净重分别为10g、50g、100g、200g、500g、1kg。
7.2 运输、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和光线不直接照射的地方,不得露天放置;运输时严防包装破损和受潮。
7.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分析检验结果和检验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3102
—
57003T
/
BG
GB-T 30075-2013 LED用稀土氮化物红色荧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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