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20.30
B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901—2013
木
材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Testmethodforwater-repellencyefficiencyofwaterrepellent
2013-11-12发布 2014-04-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
检验检测中心(广州)、上海大不同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利芳、张燕君、谢桂军、苏海涛、马红霞、何雪香、李兴伟、居解语、李惠明。
ⅠGB/T29901—2013
木材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真空加压处理木材的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防水剂或木材防水剂与防腐剂的混合液。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防水效率 water-repellencyefficiency
木材防水处理前后弦向线湿涨率变化的比率。
3 材料
木材试样:从表面光滑、纹理通直的松属(如:马尾松)板材中,随机抽取3块板材,从每块板材上锯
取2个边材试样,其中一块作防水处理,另一块作为对照试样。试样不应存在节疤、裂纹、腐朽等缺陷。
试样尺寸为6.0mm(轴向)×25mm(径向)×50mm(弦向)。
所取试样在处理前的弦向湿胀值应≥1.52mm。
4 设备
4.1 恒温恒湿箱(室)
可提供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5)%的恒定环境。
4.2 分析天平
精度为0.01g。
4.3 测试量具
精度为0.02mm。
4.4 真空加压处理设备
压力:≥0.8MPa,真空度:≤-0.08MPa。
5 测试步骤
5.1 处理
5.1.1 试样平衡含水率调节
将第3章制得的木材试样置于温度(20±2)℃,相对湿度(65±5)%的恒温恒湿箱(室)中进行调湿
处理至恒重,称重、记录。
1GB/T29901—2013
5.1.2 真空加压处理
将调湿处理后的木材试样置于真空加压处理设备中,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抽真空至-0.08MPa,
保持20min后注入防水剂药液或防水剂与防腐剂的混合液;然后加压至0.8MPa,保持20min,卸压;
再抽真空至-0.08MPa,保持10min后恢复常压。试样取出后应立即擦拭木材表面残留的药液,并分
别称重、记录和计算每块试样的吸药量。
5.1.3 干燥固着处理
将经5.1.2真空加压处理后的木材试样在室温环境中放置2周。
5.2 吸水性试验
5.2.1 吸水前弦向尺寸的测定
在对处理试样进行防水效率测试之前,所有的处理试样和未处理的对照试样均置于温度
(20±2)℃,相对湿度(65±5)%的恒温恒湿箱(室)中调湿至恒重,然后测定所有试样的弦向尺寸,并
记录。
5.2.2 吸水后弦向尺寸的测定
将5.2.1调湿至恒重的试样浸入(20.0±2.0)℃的蒸馏水中浸泡30min,然后取出,擦拭试样表面
的水渍后,立即测量试样的弦向尺寸,并记录。
6 计算
6.1 弦向线湿胀率
根据式(1)计算弦向线湿胀率:
αs=l2-l1
l1×100% …………………………(1)
式中:
αs———试样的弦向线湿胀率,%;
l1———试样浸水之前的弦向尺寸,单位为毫米(mm);
l2———试样浸水以后的弦向尺寸,单位为毫米(mm)。
6.2 防水剂处理试样的防水效率
根据式(2)计算防水效率:
E=αs1-αs2
αs1×100% …………………………(2)
式中:
E———防水剂处理试样的防水效率,%;
αs1———未处理材的弦向线湿胀率,%;
αs2———处理材的弦向线湿胀率,%。
防水效率的值以测得所有处理试样的平均值表示。
7 试验记录
木材防水效率测试的试验结果按附录A的表格进行编写。
2GB/T29901—201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木材防水效率测试记录表
表A.1 木材防水效率测试记录表
树种: 产地: 实验室温度: ℃ 实验室相对湿度: %
试件编号防水剂 试样防水处理试样弦向尺寸
mm
名称浓度
%处理前质量
g处理后质量
g吸水前吸水后湿涨率
%防水效率
%备注
年 月 日 试验: 计算: 审核:GB/T29901—2013
GB-T 29901-2013 木材防水剂的防水效率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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