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
A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622—2013
电
子商务信用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规范
E-commercecredit—Thespecificationsfordisclosingseller’screditinformation
oftransaction
2013-07-19发布 2013-11-3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Ⅰ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信息披露原则 1 ……………………………………………………………………………………………
5 信息披露主体 2 ……………………………………………………………………………………………
6 信息披露内容 2 ……………………………………………………………………………………………
7 信息披露方式 3 ……………………………………………………………………………………………GB/T29622—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中
小企业协会、华强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检联盟(北京)质检技术研
究院、山东三星玉米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向华、周莉、王大为、李安渝、叶如意、黄庆、张丽君、刘颖、章建方、张喜会、
庄严、李扬、尹建军、裴飞、张曦、陈伟清、王月华、刘世新、孙良泉。
ⅠGB/T29622—2013
电子商务信用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披露卖方交易信用信息的原则、主体、内容及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披露卖方交易信用信息。
注1: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可参照本标准披露卖方交易信用信息。
注2:卖方主要指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网络零售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2008 信用 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22117—200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易信用信息 creditinformationoftransaction
商品交易发生前、交易过程中和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能反映交易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4 信息披露原则
4.1 合规性
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应披露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信息,并应保
护交易双方受法律法规保护的隐私和权益。
4.2 客观性
信息披露主体披露的卖方身份信息应真实、可确认,如有必要,需提供证明文件;对信用信息的描述
和提供的数据应客观、准确,不应有虚假夸大或恶意贬低的内容。
4.3 可验证性
通过追溯、检验卖方的原始信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记录信息和数据统计信息,均应得到与信息
披露主体披露的各项交易信用信息相一致的结论。
4.4 充分性
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信息进行统计,应将规定周期内的所有数据进行完全统计;对电子商务交易信
用信息进行披露,应包含规定周期内满足披露要求的所有信息。
1GB/T29622—2013
4.5 时效性
信息披露主体应披露对当前交易能够提供参考作用的信息,避免披露已过时的或已经失去参考效
力的信息。
5 信息披露主体
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信息的披露主体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信息由电子商务交易
平台负责采集、处理和提供,并如实进行披露和及时更新。
6 信息披露内容
本标准规定的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卖方基本信息、卖方交易行为记录、交易评价及统计
信息三类,其中卖方交易行为记录分为应披露信息和宜披露信息。应披露信息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
该披露的信息,宜披露信息可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性披露。本标准规定的披露信
息均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基础进行统计和处理。
卖方基本信息包括网上注册信息、身份或验证信息、承诺信息、资质信息、联系方式。
卖方交易行为记录中,应披露信息包括交易量、订单处理信息、平均退货处理时间、最近交易时间;
宜披露信息包括交易额、库存信息、退货率、虚假交易量、处罚信息。
交易评价及统计信息包括交易评价信息、交易统计信息。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项、分类及说明见表1。
表1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项、分类及说明
分类 交易信用信息项 说 明
一、卖方基本信息网上注册信息卖方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登记注册的名称、身份识别标识a和登记注册时间等
身份或验证信息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的卖方对应经济实体的身份信息或电子商务交易平
台就其身份提供的验证信息。
企业卖方身份或验证信息包括(至少一项):
———企业身份备案信息或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验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性验证信息;
———其他机构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
个体工商户卖方身份或验证信息包括(至少一项):
———个体工商户身份备案信息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扫描件;
———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验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真实性验证信息;
———其他机构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
个人卖方身份或验证信息包括(至少一项):
———个人身份备案信息;
———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验证的个人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
———其他机构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个人身份真实性验证信息
承诺信息卖方就所经营产品和提供服务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包括产品真实性保障、限时发
货、限期无条件退换货以及国家对特定商品提出的保障性要求等承诺性信息。
资质信息包括卖方被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信息,被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产品生
产厂家授予的特许经营等授权信息。批准或授权信息应包括批准或授权内容、时
间、有效期限以及批准或授权机构等
联系方式 卖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联系地址等联系信息
2GB/T29622—2013
表1(续)
分类 交易信用信息项 说 明
二、卖方交易行为
记录交易量规定周期内,按产品交易规定的最低成交单位计算的产品成交总数量,不包括
取消交易的产品数量
交易额 规定周期内,产品成交总金额,不包括取消交易的产品成交金额
库存信息 网上交易产品在交易时刻的库存量信息,需按交易地点提供产品的库存信息
订单处理信息从订单生成到产品送达时间周期内所购商品情况、订单执行状态等订单处理
相关信息
退货率规定周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卖方责任造成的退货产品数量与已发货产品数量
之比
平均退货处理
时间规定周期内,从买方提出退货申请到卖方处理完本笔退款申请,平均花费的
时间
最近交易时间交易产品最后一笔交易订单完成时间
虚假交易量规定周期内,卖方进行虚假交易b的产品数量,虚假交易需经平台运营商查实
并确认
处罚信息卖方因涉及虚假交易、侵犯知识产权、发布违禁信息、交易违规商品等违法违
规活动而被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信息
三、交易评价及
统计信息交易评价信息主要指买方对产品、服务、物流、支付等做出的评价信息
交易统计信息对产品评价信息、服务评价信息、投诉信息、退货信息、产品符合性信息等进行
统计、分析而形成的量化信息以及依据各项量化信息形成的统计性标识信息
a身份识别标识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区分卖方身份而赋予卖方的在平台内使用的唯一性编码。
b虚假交易是指卖方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虚构交易,使交易信息发生改变,达到误导买方使买方无法正确判断卖方
商誉的行为。
7 信息披露方式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根据平台自身建设和管理要求,确定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方式;并应在页面
显著位置对卖方交易信用信息进行披露。GB/T29622—2013
GB-T 29622-2013 电子商务信用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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