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
B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370—2012
柠
檬
Lemon
2012-12-31发布 2013-07-1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要求 1 ………………………………………………………………………………………………………
5 检验方法 3 …………………………………………………………………………………………………
6 检验规则 3 …………………………………………………………………………………………………
7 标志、标签和包装 4 …………………………………………………………………………………………
8 运输和贮存 4 ………………………………………………………………………………………………
ⅠGB/T29370—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岳县柠檬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绍国、焦必宁、杨路、田景华、熊兰、王成秋、杨玲、杨冲、朱利民、岳立。
ⅢGB/T29370—2012
柠 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鲜果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柠檬鲜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8210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T12947 鲜柑橘
GB/T13607 苹果、柑桔包装
NY/T1189 柑橘贮藏
3 术语和定义
GB/T12947和GB/T82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果实具有适于市场或贮运要求的成熟度;
———果实完好、果面洁净,无异味;
———无严重的机械损伤或过大的愈合口;
———无腐烂、变质果,无裂果、冻伤果;
———果面干燥,但冷藏取出后的表面结冰和冷凝现象除外。
4.2 等级
4.2.1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要求柠檬果实分为优等果、一等果和二等果。
4.2.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1GB/T29370—2012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等 级
优等果 一等果 二等果
果形具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果形端正、
整齐具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果形较端
正,较一致具有该品种典型特征,果形较端
正、无明显畸形果
果面果面光滑。无日灼、干疤、病虫斑
等缺陷;无萎蔫;单果斑点直径
≤1.0mm,斑点不超过2个果面较光滑。允许有轻微的日灼、
干疤、病虫斑、机械伤等缺陷;基本
无萎蔫;单果斑点直径≤1.5mm,
斑点不超过4个果面较光滑。允许有轻微的日灼、
干疤、病虫斑、机械伤等缺陷;基本
无萎蔫;单果斑点直径≤2.0mm,
斑点不超过6个
色泽 该品种成熟期固有色泽,均匀一致
4.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等 级
优等果 一等果 二等果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 7.0 6.0 6.0
总酸含量/(g/100mL) ≥ 4.5 4.0 4.0
果汁率/% ≥ 30 25 25
4.3 规格
同等级果依据果实横径分为六个组别,分别为3L、2L、L、M、S、2S,大于3L或小于2S均视为规格
外果品,见表3。
表3 规格组别
组别 3L 2L L M S 2S
果实横径(ϕ)/mm75≤ϕ<8070≤ϕ<7565≤ϕ<7055≤ϕ<6550≤ϕ<5545≤ϕ<50
4.4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2762、GB2763有关规定。
4.5 容许度
4.5.1 等级差异
优等果中不得有其他等级果,一等果中二等果以数量计不超过5%,且不允许有等外果,二等果中
不允许有等外果。
2GB/T29370—2012
4.5.2 规格差异
不允许隔组果,各规格邻组果不超过5%。同一包装内果实横径差异不超过7mm。
4.5.3 腐烂果
起运点不应有腐烂果,到达目的地腐烂果不应超过3%。
5 检验方法
5.1 取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5.2 感官检验
按GB/T8210规定执行。
5.3 理化检验
5.3.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8210规定执行。
5.3.2 总酸
按GB/T8210规定执行。
5.3.3 果汁率
按GB/T8210规定执行。
5.4 卫生指标
按GB2762、GB2763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单位、同品种、同等级、同一贮运条件、同一包装日期的柠檬果实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
行型式检验:
———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或贮藏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交易双方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3GB/T29370—2012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率、感官及果实
横径的检验。检验的期限为货到产地站台24h内检验,货到目的地48h内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
的产品方可交收。
6.5 判定规则
6.5.1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不超过7%,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6.5.2 当一个果实的感官要求有多项不合格时,只记录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按
式(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单项不合格果的个数
检验样本果的总个数×100%…………………(1)
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之和为总不合格果百分率。
6.5.3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超过7%,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超过两项,或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
标志不合格品,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5.4 卫生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指标不合格,若复检合
格,则需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作判定依据。
6.5.5 对包装、标志、缺陷果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 标志、标签和包装
7.1 标志和标签
包装箱上应标明品名、品种、产地、执行标准编号、果品质量等级、规格、毛重(kg)、个数或净含量
(kg)、装箱日期。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包装箱
果箱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毒、无害。其他应符合GB/T13607的规定。
7.2.2 捆扎材料
选用宽度≥60mm的无水胶带。
7.2.3 包装物要求
7.2.3.1 装箱果品应排列整齐。衬垫材料应柔软、干净、无污染,轻便,有一定缓冲性。
7.2.3.2 纸箱应留有若干个ϕ>2cm小通风孔,通风孔的总面积不大于纸箱侧面的10%。
8 运输和贮存
8.1 运输
8.1.1 不同型号包装箱应分开装运。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
8.1.2 装卸、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堆码高度应控制在6层以内。
4GB/T29370—2012
8.1.3 交运手续力求简便、迅速,运输时严禁日晒、雨淋,注意防冻。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8.2 贮存
8.2.1 常温贮存按NY/T1189规定执行。
8.2.2 冷库贮存时应经2d~3d预冷后达到最终冷藏温度方可入库冷藏,冷藏库内保持温度为
10℃~15℃,相对湿度为80%~90%。
8.2.3 应分等级、包装规格堆放,批次应分明,堆码整齐,堆放和装卸时应轻搬轻放。
8.2.4 贮存场地应干净、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放。GB/T29370—2012
GB-T 29370-2012 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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