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040
L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5900—2010
信
息技术 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Informationtechnology—
Uyghur,Kazak,Kirgizfontforinformationprocess—
Tuzlean&Tuzbold
2011-01-10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ê 2 0 1 7^t 3g 2 3eåwÿg,hQÆlN:c¨P`'
hQÆÿS÷e9N: G B / T 2 5 9 0 0 - 2 0 1 00目 次
前言 Ⅰ …………………………………………………………………………………………………………
引言 Ⅱ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图形字符 1 …………………………………………………………………………………………………
5 字型构成 2 …………………………………………………………………………………………………
6 字型命名及字序 2 …………………………………………………………………………………………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正文白体和正文黑体 7 ……………………………………………………………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基本笔画和结构符号 8 ……………………………………………………………GB25900—2010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根据GB21669—2008《信息技术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所规定的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以我国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
语言文字地区普遍使用的正文白体和正文黑体为基础,设计和规定了信息系统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
柯尔克孜文基本字型。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买买提艾力、佟加·庆夫、高林、亚森·伊明、代红、熊涛、高峡、加米拉·沙塔尔、
吕建春、吐尔逊。
ⅠGB25900—2010h9cnN-SNNºlQqTVýVý[¶hQÆQlTJ ( 2 0 1 7^t{,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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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有关字型数据的授权转让使用事宜,字型标准数据的维护、更新及修订工作,统一由归口单位负责。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北京市1101信箱)
邮 编:100007
电 话:64007689、84029173
传 真:64007681
E-mail:
[email protected]
ⅡGB25900—2010
信息技术 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21669—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
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版印刷
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1669—2008 信息技术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
GB13000—201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ISO/IEC10646:2003,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字形 glyph
一种可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
3.2
字型 font
具有同一基本设计的字形图像的集合,如:正文白体。
3.3
字符 character
表示语音的单个符号。
3.4
字序 characterorder
图形字符在集合中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次序。
4 图形字符
本标准根据GB21669—2008的规定,提供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图形字符190个,
其中: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42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变形显现字符143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共用数字、标点符号、特殊符号5个。
1GB25900—2010
5 字型构成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母是由基本笔画和结构符号组合而成,其名称定义见附录B。
5.1 基本笔画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白体和黑体字型分别由25个基本笔画组成,用于文字的书写。见
图1和图2。
图1 白体基本笔画
图2 黑体基本笔画
5.2 结构符号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白体和黑体字型分别使用13个结构符号,用于文字的书写与语音
标识。见图3和图4。
图3 白体结构符号
图4 黑体结构符号
6 字型命名及字序
本标准规定字体名称合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名称命名,缩写用拉丁文字母表示。
6.1 白体的名称与拉丁文名称缩写
白体名称为 维哈柯正文白体
白体拉丁文缩写名称为UKKTZA
6.2 黑体名称与拉丁文名称缩写
黑体名称为 维哈柯正文黑体
黑体拉丁文缩写名称为UKKTZK
6.3 字型的排列次序
本标准提供的190个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字型
按照GB13000—2010的规定的次序排列。
6.4 字型表
本标准提供了GB21669—2008规定的190个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
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表1和表2:
2GB25900—2010
表1 正文白体
3GB25900—2010
表1(续)
4GB2590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