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020
K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480—2013
接
近电气设备的安全导则
Safetyguidelineforaccessibleelectricalequipments
2013-02-07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深圳市华测检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顺芳、曾雁鸿、郭冰、李波、徐斌、萧红卫、黄蓉蓉、何乐茹。
ⅠGB/T29480—2013
接近电气设备的安全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的电气危险的防护措施和安全原则,提出了接近电气设备人员的要求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作业场所可能接近和应用各类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包括管理、安装调试、设备
维护等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24612.1—2009 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19517—2009、GB/T24612.1—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设备 electricalequipment
凡按功能和结构适用于电能应用的产品或部件。例如发电、输电、配电、贮存、测量、控制、调节、转
换、监督、保护和消费电能的产品,还包括通讯技术领域中的及由其组合成的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气
器具。
[GB19517—2009,定义B.1]
3.2
电气作业场所 electricalworkplace
主要用于电气设备运行且一般只有专业人员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进入的空间或场所。
[GB19517—2009,定义B.17]
3.3
电气安全工作条件 electricallysafeworkcondition
在导体或导电部件的安装处或其附近,带电部件被隔离,锁定和标识在规定状态,经测试确保现场
没有电压并且按规定接地的一种状态。
[GB24612.1—2009,定义3.4]
3.4
电工作业 electricaloperation
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包括高
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3.5
专业人员 skilledperson
受过专业教育并具备经验,有能力识别风险并能够避免电气危险的人员。
[GB19517—2009,定义B.14]
1GB/T29480—2013
3.6
受过培训的人员(电气) instructedperson(electrically)
在熟练电气技术人员建议或监督下,有能力识别风险并能够避免电气危险的人员。
[GB19517—2009,定义B.15]
3.7
非专业人员 unskilledperson
既不是专业人员,也没受过初级训练的人员。
[GB19517—2009,定义B.16]
4 电气危害
4.1 基本类型
包括电击(触电)、着火和爆炸、电磁场危险等。
4.2 电击(触电)
4.2.1 电流对人伤害的类型分为电击和电灼伤。触及带电体的状态分为直接触电、间接触电、与带电
体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触电三类。
4.2.2 直接触电分为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
———单相触电是指当人体某一部位与大地接触,另一部位触及某相带电体,电流经人体到达大地构
成电击回路。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的两不同部位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同一变压器供电系统),相与相之间以
人体作为负载形成电击回路。
4.2.3 间接触电是指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发生接地故障时,设备外壳(金属部分)及接地点周围出现对地
故障电压而引起的人体电击。间接触电分为跨步电压电击和接触电压电击:
———当带电体接地处有较强电流进入大地时,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球形流散,并在接地点周
围地面产生一个相当大的电场。在电场作用范围内,人体如双脚分开站立,则施加于两足的电
位不同而致两足间存在电位差,此电位差便称为跨步电压,人体触及跨步电压而造成的触电,
称跨步电压电击。
———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使设备出现故障电压,使金属外壳带电,操作人员身体某部位(如双脚)
与大地绝缘接通,身体另一部分(例如手)触及外壳而发生接触电压电击。
因电气设备外壳未接地而发生的电击相当于单相触电。
4.2.4 发生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电流流经人体内部,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人出
现痉挛、呼吸窒息、心颤、心跳骤停,甚至死亡。
4.2.5 当带电体电位较高时,人体与带电体(高压带电体)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一定距离时,气体可被
击穿,带电体对人体放电,并在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产生电弧,高温电弧灼伤及电击人体。
4.3 电气着火和爆炸
4.3.1 电气设备运行中由电流产生的热量、电火花或电弧是引起着火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4.3.2 当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条件遭到破坏时,电气设备过度发热会引起着火。引起电气设备过度发
热的不正常运行主要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等情况。
4.3.3 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工作电火花以及因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出现
的事故火花,其温度都很高,会引起可燃物燃烧、金属熔化和飞溅,构成危险的着火源。
4.3.4 周围空间有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险温度或电火花作用下会引起局部爆炸。
2GB/T29480—2013
GB-T 29480-2013 接近电气设备的安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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