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59.080.01 W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401—2010 代替GB18401—2003 国 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Nationalgeneralsafetytechnicalcodefortextileproducts 2011-01-14发布 2011-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与GB18401—2003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家用”,删除“使用”、删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第2章增加1项引用标准GB/T23344; ———婴幼儿的年龄由24个月改为36个月; ———4.1的产品分类由A、B和C类代号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 ———表1中B类的pH值由4.0~7.5修改为4.0~8.5; ———表1的脚注a和b的产品明确为“非最终产品”; ———表1的脚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 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表1的脚注c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 ———5.2增加“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5.3增加“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该条注中的80cm改为100cm; ———删除了6.8中的检出限; ———将7.4注的内容纳入条文中; ———附录A增加了A.11、A.12和A.13,A.9修改为“布艺工艺品”; ———调整了附录B中的一些示例; ———附录C清单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 ———增加了附录D。 本标准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提出要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401—2001,GB18401—2003。 Ⅰ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 要求按有关的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 执行。 注: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1— 2009,ISO14184.1:1998,MOD) GB/T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ISO105-X12:2001, MOD) GB/T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3922—1995,eqvISO105-E04:1994) GB/T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5713—1997,eqvISO105-E01:1994) GB/T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7573—2009,ISO3071:2005,MOD) GB/T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纺织产品 textileproduct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3.2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generalsafetyspecification 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3.3 婴幼儿纺织产品 textileproductsforinfants 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3.4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textileproductswithdirectcontactto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1GB18401—2010 3.5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textileproductswithoutdirectcontacttoskin 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 产品。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以下3种类型: ———婴幼儿纺织产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附录B给出了3种类型产品的典型示例。 4.2 需用户再加工后方可使用的产品(例如,面料、纱线)根据最终用途归类。 5 要求 5.1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要求程度分为A类、B类和C类,见表1。 表1 项 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 20 75 300 pH值a4.0~7.5 4.0~8.5 4.0~9.0 染色牢度b/级≥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渍(变色、沾色) 3-4 3 3 耐碱汗渍(变色、沾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无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c/(mg/kg) 禁用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 b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 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 c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限量值≤20mg/kg。 5.2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 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5.3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 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6 试验方法 6.1 甲醛含量的测定按GB/T2912.1执行。 6.2 pH值的测定按GB/T7573执行。 6.3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GB/T5713执行。 2GB18401—2010

.pdf文档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第 1 页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第 2 页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1-25 12:22:3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