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01 Z 04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406—2017 农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udit Report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for Agriculture Corporation 2017 - 06 - 29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0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406—2017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审核报告总体要求 ................................................................... 2 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用表 ..................................................... 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农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编写排版要求 ............................. 3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清洁生产方案经济可行性分析方法 ................................. 33 I DB11/T 1406—2017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科林蓝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本标准起草人:于承迎、李晓丹、李昕、纪叶军、文化、刘曼、李旭、唐艳芬、李忠武、赵锦一。 II DB11/T 1406—2017 引 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 放,保护北京地区环境质量,为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进农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北京市农业企业编 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制订本标准。 III DB11/T 1406—2017 农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总体要求和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B11/T 1414 清洁生产方案产生与效益计算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企业 agriculture corporation 从事农、牧、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商品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 资格的经济组织。 3.2 农业清洁生产 agriculture cleaner production 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产品设计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要求生产 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降农业污染物的数量和毒性,以期减少农业生 产和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性。 3.3 清洁生产审核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 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 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1 DB11/T 1406—2017 3.4 审核期 audit period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的时间段。 3.5 审核考察期 review period of audit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回溯三个自然年的时间加上审核当年年初到审核启动前的时间段。 注:对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企业,回溯时间可放宽到五个自然年。 3.6 审核基准期 benchmark period of audit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当年的上一自然年度。 3.7 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期 period for achieving cleaner production goal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活动为完成全部清洁生产目标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段。 4 审核报告总体要求 4.1 报告封面 报告封面按从上到下顺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 b) c) d) 报告名称; 报告评估版/评估修改版; 报告编写单位(企业名称); 报告完成时间落款(具体到月)。 4.2 报告内封面 报告内封面按从上到下顺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a) b) c) d) e) 报告名称; 报告评估版本(评估版、评估修改版); 报告编写单位(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报告完成时间(具体到月); 报告内封面应包括参加审核项目人员表和参加审核报告编写人员表,参见附录 A 表 A.1 至表 A.4; f) 企业简况表,参见附录 A 表 A.5。 4.3 报告正文内容框架 审核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2 DB11/T 1406—2017 a) b) c) d) e) f) g) h) i) j) k) 前言;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附件。 企业概况; 审核准备; 预审核; 审核;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方案的确定; 方案实施; 持续清洁生产; 结论; 4.4 编写排版要求 报告的编写排版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并正反面打印。 5 审核报告正文编写技术要求 5.1 前言 前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必要性; b) 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 c) 明确说明本轮审核是第几轮审核及上一轮审核时间和评估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及绩效取得情 况、持续清洁生产情况等; d)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对象、审核时限划分(包括:审核期、审核考察期、审核基准期、清 洁生产目标实施期); e) 本轮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与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 等文件。 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出现同一法人而其所属公司分布于不同地理位置、企业注册地和生产地不在同一地区 情况时,应予以说明。 5.2 企业概况 5.2.1 企业简况 企业简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b) c) d) 企业成立时间; 所有制性质; 行业类别(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 审核基准期内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结构情况等。 5.2.2 企业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 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DB11/T 1406—2017 a) 企业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图及相关文字描述说明; b) 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如水源地、河流、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及相关内容说 明; c) 企业厂区平面布置图及相关文字说明,图中应标有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污染源的分布内容; 注:上述图需标注方位、有关点位和比例尺,时间为审核基准期末。 d) 当审核活动由集团公司发起组织,审核范围涉及集团公司下属二级公司或三级公司时,应采用 图表并配文字,说明审核范围内不同审核单元在该集团公司内的组织隶属关系及空间分布情 况。 5.2.3 企业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值等情况 简要说明企业在审核基准期末生产设施配置、产品产量、产品质量和产品产值等相关情况。 5.2.4 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在册人员构成情况 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在册人员构成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简述审核范围内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编制机构设置图应包括:企业管理部门、 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等; b) 企业在册人员构成情况,包括在册人员总数,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岗位人员构成情 况。 注:截止时间为审核基准期末。 5.2.5 企业管理情况 企业管理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审核考察期内能源管理情况,内容包括:能源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节能活动开展情况、节能目 标完成情况、节能项目与措施实施情况、节能项目累计投资情况、完成节能量情况等; b) 审核考察期内环境管理情况,内容包括:环保管理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有 毒有害物质使用及排放、总量控制与总量减排完成情况;是否发生过环保处罚及投诉信访事件、 环境污染事件等; c) 审核考察期内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的各项荣誉; d) 建立及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情况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情况; e) 有毒有害物质识别、产生、使用、处置场所情况;环境风险源识别及厂区平面分布情况; f)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3 审核准备 5.3.1 企业管理人员参与情况 简要说明企业负责人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视以及负责人在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中所承担的职责 和所做的工作。 5.3.2 审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 DB11/T 1406—2017 a) 说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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