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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 64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T 1437—2017 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anagement of forest carbon sequestration 2017 - 06 - 29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0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437—2017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经营方案编制....................................................................... 2 6 经营技术........................................................................... 3 7 检查验收........................................................................... 6 8 档案管理...........................................................................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森林增汇经营样地调查表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森林增汇经营样地碳汇营林活动记录表 .............................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主要森林类型增汇减排技术 ....................................... 12 参 考 文 献....................................................................... 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林业大学、密云区园林绿化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彩贤、彭祚登、张峰、于海群、韩艺、马红、智信、王化冰。 II DB11/T 1437—2017 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固碳增汇经营的基本原则、经营方案编制、经营技术、检查验收与档案管理等技 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主要森林类型的人工及天然起源林分的增汇经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 1957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处理统计规范 LY/T 2252 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DB11/T 222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11/T 290 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DB11/T 793 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技术规程 DB11/T 953 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固碳增汇经营 management of forest carbon sequestration 又称森林增汇经营,是指为了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而进行的 植树绿化、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 3.2 森林减排 emission reduction from forest 通过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以及改进抚育采伐作业方式等减少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活动。 3.3 本底调查 background survey 1 DB11/T 1437—2017 为掌握森林在固碳增汇经营活动实施前林分的基本特征,针对森林植被与土壤、水文、气象等基本 环境因子所开展的调查活动。 3.4 低效固碳林 low production carbon sink forest 受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逐渐衰竭,系统功能逐步退化或 丧失,导致碳汇功能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平均水平的林分。 4 基本原则 4.1 保护现有碳库,减少碳排放与碳泄漏。 4.2 坚持适地适树,注重科学合理化经营。 4.3 提升碳汇为主,兼顾各种效益的发挥。 4.4 开展有效维护,保障经营成果持续性。 5 经营方案编制 5.1 本底调查 5.1.1 样地设置 本底调查采用固定样地与增设典型临时样地相结合的形式。 固定样地随机起点,固定间距,系统布点。固定样地形状采用方形,面积 20m×20m。 样地内样木统一设置识别标志。 在经营工程地块内按照不同的林分类型分别设置 1~2 块对照样地,面积 20m×20m,保持其原有的 植被、土壤状态和管理模式,用于监测工程林地基线碳储量的变化。 5.1.2 调查内容 5.1.2.1 环境因子调查 对森林增汇经营实施区的气候因子、土壤情况、土地权属及利用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及人为活 动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按附录 A 表 A.1 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对拟开展森林经营地点的典型立 地状况拍摄照片或录像。 5.1.2.2 林分状况调查 采用样地调查的方式,每个样地设置乔木、灌木、草本、凋落物调查样方。样地设置和植被、凋落 物、腐殖质和土壤因子调查按照 DB11/T 953 的规定执行。 5.1.3 数据统计与整理 按照 LY/T 1957 的规定执行。 5.2 经营规划设计 2 DB11/T 1437—2017 5.2.1 针对补植补造、更新造林、抚育采伐、低效固碳林改造等不同经营措施分类进行规划设计。 5.2.2 充分考虑有利于地力维护的培肥技术、采伐要求等保护对策,提倡培育阔叶林和混交林。水土 流失严重地区在补植补造、采伐更新作业时,采取土壤水肥保持措施。 5.2.3 森林防火规划应重点区划森林火险等级,制定森林防火布控与应急预案,规划森林扑火队伍、 装备和基础设施。 5.2.4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以营造林防控为主,辅以生物防治和抗性育种措施。重点规划预测预报系统 与监测预警体系、防治检疫站点与检疫体系,制定林业有害生物和疫源疫病防控预案。 5.2.5 根据森林增汇经营实际需要和建设能力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包括:林道、林地水利及其他营林 配套基础设施等。 5.3 经营方案成果 方案成果由方案文本、相关图表和数据库等内容组成。 方案文本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分析、森林经营沿革、森林资源分析、森林调整目标、 森林增汇经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经营措施和模式规划设计、经营周期、控制碳排放和碳泄漏的措 施、投资概算、碳监测计划、预期效益分析与评价等。 规划成果表和数据库有森林资源统计和各种营林规划设计一览表。森林资源统计表包括:森林调查 表、森林资源清查记录、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各类森林生物量统计表、基线(本底)调查表等;各种 营林规划设计一览表包括:补植补造、抚育、改造、保护、采伐更新、林道、林网规划设计表等。 设计图包括:基本图、林相图、规划示意图、作业设计图等。 6 经营技术 6.1 补植补造 6.1.1 应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林分郁闭度 0.5 以下的针叶纯林、林相残破的林分、造林不合格的林分或火烧迹地、自 然灾害受损林分、采伐迹地、病虫危害迹地等。 6.1.2 应用原则 补植补造后应能形成不同树种镶嵌分布的混交群落。补植后的林分郁闭度应控制在 0.6~0.8。 6.1.3 技术要求 6.1.3.1 树种选择 在林地调查的基础上,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适宜本地区的固碳能力强的树种。阔叶树种有栓皮栎、 蒙古栎、元宝枫、栾树、白蜡、核桃楸、臭椿、山桃、山杏、杨树、国槐、银杏、柳树等;针叶树种有 油松、白皮松、侧柏等。 6.1.3.2 苗木来源 优先考虑本地育苗或就近调苗。苗木质量按照 DB11/T 222 的规定执行。 3 DB11/T 1437—2017 6.1.3.3 密度与混交 密度应符合 GB/T 15776 和 DB11/T 290 的规定,补植补造时可考虑合理密植。针叶树纯林或以针叶 树为主的林分,补植补造阔叶树种;阔叶树纯林,补植针叶树或与其不同的阔叶树种;宜采用群团状混 交。 6.1.3.4 整地 陡坡地段以鱼鳞坑整地为主,平缓地段以穴状整地为主。应尽量采用人工整地、局部整地和种植点 整地。整地时,不影响树种生长的乔、灌、草等原生植被应尽量保留,在山脚、山顶应保留 10m~20m 宽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对地块中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小区不得进行整地,保留适当宽度的缓 冲保护带。 6.1.3.5 补植补造季节 春、雨、秋季均可,宜选择在春季和雨季集中进行。 6.1.3.6 栽植方法 以人工植苗为主,裸根苗木栽植前应对苗木根部进行浸水、蘸浆或浸蘸 ABT 生根粉的处理,栽植时 应做到栽正、栽紧、舒根、不吊空,栽植后及时浇水覆土。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可采取人工播种造林。 6.1.3.7 补植补造后的林地管理 补植补造后 3 年内,应采取浇水、扩堰、立支架、垒树盘、清除杂草灌木、落叶乔木树干涂白、有 害生物防治等养护管理措施,具体按照 DB11/T 290 相关规定执行。灌溉应根据林地的实际情况采用节 水灌溉技术,禁止漫灌。 6.1.4 作业日志 详细记录补植补造作业实施过程中所引起的碳排放,见附录 B。准确记录机械整地、苗木运输、浇 水施肥、抚育管护等活动中使用燃油机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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