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A 47 备案号:55149-2017 青 海 DB63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578—2017 土壤干旱等级 2017 - 06 - 20 发布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9 - 20 实施 发 布 DB63/T 1578—2017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等级划分 .......................................................................... 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观测要求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计算方法 ........................................................ 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测定方法 ........................................ 6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土壤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 .......................................... 8 I DB63/T 1578—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维新、李甫、严应存、冯承彬、白惠义、王麦芬、李璠、康晓燕、邓银珍、 祁栋林。 II DB63/T 1578—2017 土壤干旱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干旱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对土壤干旱等级的统计及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应用。 QX/T 81-2007 小麦干旱灾害等级 NY/T 1782-2009 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田间持水量 土壤所能保持的毛管悬着水的最大水分含量,以水分占同容积或同质量土壤烘干后质量的百分率表 示,单位为百分率(%)。 [QX/T 81-2007,定义2.8] 3.2 土壤干土层厚度 土壤垂直方向上,干土与湿土之间明显的界面距离地表的长度,单位为厘米(cm)。 3.3 土壤相对湿度 土壤实际含水量占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率(%)。 [QX/T 81-2007,定义2.7] 3.4 无旱 土壤水分供应能满足作物某时段对水分的需求,对生长发育无影响。 1 DB63/T 1578—2017 3.5 轻旱 土壤水分供应不能满足作物某时段对水分的需求,生长发育受到抑制,出现缺水的外观表现。 3.6 中旱 土壤水分供应不能满足作物某时段对水分的需求,生长发育受到较重危害,缺水的外观表现较为明 显。 3.7 重旱 土壤水分供应不能满足作物某时段对水分的需求,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危害,缺水的外观表现明显。 3.8 特旱 土壤水分出现极严重的亏缺,作物生长发育停止甚至死亡。 4 等级划分 4.1 观测要求 按照附录A执行。 4.2 计算方法 按照附录B执行。 4.3 干旱等级划分 利用土壤干土层厚度和土壤相对湿度指标划分干旱等级的结果分别见表1和表2。春季(3月-5月) 采用土壤干土层厚度指标确定干旱等级,夏季(6月-8月)和秋季(9月-11月)采用土壤相对湿度指标 确定干旱等级。土壤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和附录D。 表1 干土层厚度(H,cm) 干旱程度分级 ≤5 无旱 5< H ≤10 轻旱 10< H ≤15 中旱 15< H ≤20 重旱 >20 2 土壤干土层厚度干旱等级划分表 特旱 DB63/T 1578—2017 表2 土壤相对湿度干旱等级划分表 土壤相对湿度(Ri,%) 干旱程度分级 Ri ≥ 60 无旱 50≤ Ri <60 轻旱 40≤ Ri <50 中旱 30≤ Ri <40 重旱 Ri < 30 特旱 3 DB63/T 1578—2017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观测要求 A.1 测定深度和重复 土壤干土层厚度:土壤表层,每个观测点取4个重复。 土壤相对湿度:人工观测和仪器观测测定深度均为30cm,分0-10cm和20-30cm等2个层次,每个层次 取4个重复。 A.2 土壤干土层厚度测定方法 在代表性地段处,用铁铲切一土壤垂直剖面,以干湿土交界处为界限用直尺量出干土层厚度,以厘 米为单位,取整数记录。如降水渗透后湿土下有干土层,仍应观测记录干土层厚度,并在备注栏注明。 A.3 土壤相对湿度测定方法 人工观测时,利用土钻从观测地段取回各个要求深度所有重复的土样,取样时,垂直顺时针下钻, 当钻杆上所刻深度达到所取土层下限并与地表平齐时即可。将钻头零刻度以下和土钻开口处的土壤以及 钻头口外部的浮土去掉,然后将钻杆平放,采用剖面取土的方法,迅速用小刀刮取土样40-60g,放入土 盒内,再将钻头内余土刮净。按上述步骤依次取出各个重复各个深度的土样。 仪器观测时,沿土壤垂直方向做一剖面,将土壤水分探头分别置于10cm和30cm的土层中。 4 DB63/T 1578—2017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计算方法 利用表2评价旱情时,耕作层整体土壤相对湿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Ri R10 0.8 R30 0.2 ............................... (B.1) 利用 10cm 和 30cm 深度的土壤相对湿度数据,按不同权重计算而得。 式中: Ri——为耕作层整体土壤相对湿度,单位为百分率(%); R10——为 10cm 土壤相对湿度,单位为百分率(%); R30——为 30cm 土壤相对湿度,单位为百分率(%)。 5 DB63/T 1578—2017 C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测定方法 C.1 仪器和工具 ——烘干称重法测定土壤湿度所需的工具一套; ——米尺、水桶、秤。 C.2 测定程序 C.2.1 测定场地的准备:在所测定的地段上量取面积为4m2(2m×2m)的平坦场地,拔掉杂草,稍加平 整,周围做一道较结实的土埂,以便灌水。 C.2.2 灌水前土壤重量含水量的测定:在离准备好的场地1~1.5m处,根据当地应测定田间持水量的深 度,取2个重复的土样用烘干法测定土壤重量含水率(参见A.3和式D.2) ,并求出所有测值的平均。 C.2.3 灌水与覆盖:小区灌水量一般按下式求算: Q U a w ρ s h 100 ..................... (C.1) 式中: Q:灌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a: 假设的所测深度土层中的平均田间持水量,一般沙土取 20%,壤土取 25%,粘土取 27%,以百 分值表示; w: 灌水前所测深度的各层平均土壤湿度,以百分值表示。 ρ:所测深度的平均土壤容重,一般取 1.5。 s:灌水场地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h:所要测定的深度,以米为单位。 U:小区需水量的保证系数,取值为 2。 干旱地区可适当增加灌水量。所有水应在1天内分次灌完,为避免水流冲刷表土可先在小区内放一 些蒿草再灌水。当水分全部下渗后,再盖上草席和塑料布,以防止蒸发和降水落到小区内。 C.2.4 测定土壤重量含水量:灌水后当重力水下渗后,开始测定土壤重量含水量。第1次测定土壤重量 含水量的时间,根据不同土壤性质而定,一般沙性土灌后1~2天,壤性土2~3天,粘性土3~4天以后。 每天取1次,每次取4个重复,下钻地点不应靠近小区边缘。 C.2.5 确定田间持水量:每次测定土壤湿度后,逐层计算同一层次前后两次测定的土壤湿度差值,若 某层差值≤2.0%,则第二次测定值即为该层土壤的田间持水量,下次测定时该层土壤湿度可不测定。若 同一层次前后两次测定值>2.0%,则需继续测定,直到出现前后两次测定值之差≤2.0%时为止。 6 DB63/T 1578—2017 D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土壤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 土壤相对湿度计算方法如下: 人工观测时,以烘干法测定的土壤重量含水量,土壤相对湿度计算方法见公式D.2和D.1。仪器观测 时,获取土壤体积含水量,土壤相对湿度计算方法见D.3和D.1。 a) 土壤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 R Wg fc 100% ................................... (D.1) 式中: R——土壤相对湿度,单位为百分率(%); Wg——土壤重量含水量,单位为克/克(g/g),计算方法见 D.2; fc——土壤田间持水量,田间持水量测定参见附录 C,单位为克/克(g/g)。 b) 土壤重量含水量的计算方法 Wg S g1 S g2 S g2 ......................... (D.2) 式中: Wg——土壤重量含水量,单位为克/克(g/g); Sg1——原土重,单位为克(g); Sg2——烘干土重,单位为克(g)。 c) 土壤体积含水量的计算方法 Wv Wg ρ .............................. (D.3) 式中: Wv——土壤体积含水量,单位为立方厘米/立方厘米(cm / cm ); Wg——土壤重量含水量,单位为克/克(g/g),计算方法见 D.2; ρ——土壤容重,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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