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 A 47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T 1588—2018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warning signs in public places 2018 - 12 - 17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58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气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忠、张醇、张玮、张晓鹏、刘文军、许璐、史辰、孟庆栋。 I DB11/T 1588—2018 公共场所气象灾害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外公共场所的雷电、大风气象灾害的警示标志及其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易发生雷击或大风灾害,并具有潜在人身危险的室外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2013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DB11/T 500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GB 50057-2010,定义2.0.9] 3.2 狭管效应 narrow effect 气流经过峡谷、海峡或高大建筑物之间时风速增大的现象。 4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 4.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见表1。 1 DB11/T 1588—2018 表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 序号 标志图形 含义 当心雷电危害 1 Warning thunder 当心大风危害 2 Warning gale 说明 表示当心雷电危害 用于具有雷电灾害潜在危险 的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 表示当心大风危害 用于具有大风灾害潜在危险 的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 4.2 文字辅助标志 文字辅助标志应采用矩形边框,文字采用中英双语,字体为黑体,详见图1。 a) b) 图1 文字辅助标志 4.3 组合方式 文字辅助标志可位于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的下方、左侧或右侧,详见图2、图3、图4。 2 DB11/T 1588—2018 a) b) 图2 文字辅助标志在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下方时的搭配 图3 文字辅助标志在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左侧时的搭配 3 DB11/T 1588—2018 图4 文字辅助标志在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右侧时的搭配 4.4 标志颜色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的背景色为黄色,三角形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文字辅助标志的背景色为 白色,文字为黑色。黄色采用PANTONE标准色109C,黑色采用PANTONE标准色black C。 4.5 标志尺寸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的尺寸应根据观察距离(L)进行确定,详见附录A。其中,当心雷电危害警 示标志图形的外边长应大于0.142 m。孤立树木下的当心雷电危害警示标志图形的外边长应大于等于 0.56 m。 4.6 标志材质 应使用能够保证标志夜间识别功能的材料和方式,通过提供照明光源、采用逆反射或自发光材料等 方式确保标志清晰可辨,同时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和易于维护的绝缘材料。 5 标志设置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宜与文字辅助标志组合使用,并按照图 2、图 3、图 4 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原则上确保正常视力的人在不同光照条件下均能看清楚图形和文字说明。 5.1.2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应不受周边物体的遮挡,且标志的中心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5.1.3 标志设置位置应符合 DB11/T 500 的规定。 5.1.4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遵循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不得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损 坏。 5.1.5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应每年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维 修或更换。 4 DB11/T 1588—2018 5.2 当心雷电危害警示标志 5.2.1 下列场所或设施应设置当心雷电危害警示标志: ——高层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上且高于周边建筑)顶部的直升机停机坪、网球场、露天休闲等公 共活动场所,其入口附近或醒目位置; ——体育场(含学校操场)、露天休闲等空旷场所内孤立的金属塔、杆(如通信基站、高压线塔、 高杆灯、旗杆等),该设施主体上; ——防雷引下线裸露在外立面且人员活动所能及的建(构)筑物,裸露引下线上; ——安装防雷装置且人员活动所能及的古树,古树的围栏、防雷引下线附近或周边明显位置。 5.2.2 下列场所或设施宜设置当心雷电危害警示标志: ——沿圆形轨道360°转动乘客翻转的摩天环车、高度大于30米的观览车、摆角大于90°的海盗船、 360°转动乘客转动的太空船等A类大型游乐设施,该设施检票口醒目位置; ——旅游景区或其它比较开阔区域内人员活动所能及的孤立大树、金属栅栏等,该树干、栅栏上; ——旅游景区内凸出平台(如观景台、箭楼、烽火台等),该平台醒目位置。 5.2.3 下列场所或设施可设置当心雷电危害警示标志: ——有人员活动的空旷场地(如高尔夫球场等),该空旷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 ——室外戏水和游泳等场所,该场所出入口或醒目位置。 5.3 当心大风危害警示标志 5.3.1 下列场所或设施应设置当心大风危害警示标志: ——易发生狭管效应的楼宇间区域,该区域的道路交叉口路缘弧线切点附近明显位置; ——危旧的房屋、围墙等,外墙面醒目位置; ——道路(不含高速公路)边、广场的立柱式中型或大型广告牌、灯箱等,其立柱正面。 5.3.2 下列场所或设施宜设置当心大风危害警示标志: ——高层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天台的开放区域,其出入口; ——加装了外墙保温层的建筑物,其外墙面醒目位置。 5.3.3 下列场所或设施可设置当心大风危害警示标志: ——景区、公园内的游船码头,码头醒目位置; ——根系浅且树冠大的树木,其树干上。 5 DB11/T 1588—2018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的尺寸 A.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参数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的参数见图A.1,其中外边长为1.04b。 图A.1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 A.2 观察距离与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外边长的关系 观察距离与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外边长的关系见表A.1 表A.1 观察距离与图形标志外边长的关系 单位为米 序号 观察距离L 气象灾害警示标志图形的外边长 1 0<L≤2.5 0.088 2 2.5<L≤4.0 0.142 3 4.0<L≤6.3 0.220 4 6.3<L≤10.0 0.350 5 10.0<L≤16.0 0.560 6 16.0<L≤25.0 0.880 7 25.0<L≤40.0 1.400 6 DB11/T 1588—2018 参 考 文 献 [1] 顾钧禧.大气科学辞典[M].北京:气象出版社,1994 [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EB/OL].(2015-11-18) [2018-11-08].http://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151118121725_download.pdf [3] GB/Z 33586—2017,降低户外雷击风险的安全措施[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4] GB/T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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