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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A 47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 御指南 2021 - 06 - 30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0 - 01 实施 发 布 DB63/T 1932—2021 目 次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 1 I DB63/T 193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气象台。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平、马元仓、贾红莉、赵占秀、张婷华、王振海、夏雨虹、王希娟。 本文件由青海省气象局监督实施。 II DB63/T 1932—2021 引 言 青海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频发,具有局地性和突发性强、强度大、历时短的特点。致灾性强天气 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和损失,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将高时空分辨率的静 止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进行联合探测是做好夏季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最有效手段。为统一其监测预警技术 标准,更好地开展气象服务工作等,本文件在已有研究成果和经验基础上进行总结,凝练出适合青海高 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技术指标和防御指南。 III DB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静止气象卫星和天气雷达进行高原夏季不同类型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的指标, 及致灾性强天气防御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对即将引发气象灾害的强天气进行监测、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作 业等,也可供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民航等相关部门作为强天气监测预警或防御的参 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QX/T 416-2018 强对流天气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暴 大气强对流造成的积雨云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 [来源:QX/T 416-2018,2.2] 3.2 冰雹 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 [来源:QX/T 416-2018,2.3] 3.3 短时强降水 在同一个或多个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相继或连续影响下,在很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1小时)局地出 现的雨强较大的对流性降水。 [来源:QX/T 416-2018,2.1] 3.4 1 DB63/T 1932—2021 对流性大风 由于大气强对流造成的地面阵性大风。若伴随雷暴、雷雨出现,亦称雷暴大风或雷雨大风。 [来源:QX/T 416-2018,2.4] 3.5 致灾性强天气 可能造成气象灾害或次生气象灾害的雷暴、冰雹、短时强降水、对流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3.6 强对流云团 能够产生雷暴、冰雹、短时强降水、对流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中尺度云团。 3.7 强对流回波 被强对流云团或云团下方降水返回到雷达的电磁波信号。 3.8 云顶亮温(TBB) 云顶的黑体辐射温度。 3.9 云顶反照率(VIR) 云顶反射太阳辐射通量与射向云顶的太阳辐射通量之比。 3.10 红外 1、2 通道亮温差(DTB12) 静止气象卫星长波红外通道和红外分裂窗通道探测的云顶亮温之差。 3.11 红外 1、3 通道亮温差(DTB13) 静止气象卫星长波红外通道和水汽通道探测的云顶亮温之差。 3.12 云顶亮温梯度(GTB) 单位距离内云顶亮温的变化程度。 3.13 深对流指数(DCI) 2 DB63/T 1932—2021 衡量深厚对流云伸展高度的指数。 3.14 基本反射率因子 物体在雷达天线某仰角上的回波强度。 3.15 组合反射率因子(CR) 物体在雷达天线所有仰角上的最大回波强度。 3.16 径向速度 物体运动速度在观察者视线方向的速度分量。 3.17 速度谱宽(SW) 抽样体积中所有粒子运动速度的标准差。 3.18 旋转速度(VR) 物体在以一个点或一个轴为中心的轨迹上运动的速度。 3.19 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VIL) 与垂直地表指向天空方向上的各高度层基本反射率因子等价的液态水含量。 3.20 相邻时次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变化量(△VIL) 两个相邻时次垂直累积液态水含量差的绝对值。 3.21 降水回波顶高(ET) 雷达探测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大海拔高度。 3.22 降水回波底高 雷达探测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低海拔高度。 3.23 3 DB63/T 1932—2021 对流回波顶高(HCON) 雷达探测对流云中降水粒子所能达到的最大海拔高度。 3.24 强回波顶高(HCR) 组合反射率因子所在海拔高度。 3.25 对流厚度(△CH) 降水回波底到对流回波顶之间的厚度。 3.26 最大预期冰雹尺寸(MEHS) 预测的最大冰雹直径。 3.27 龙卷涡旋特征(TVS) 反映与龙卷相联系的小尺度涡旋特征的雷达产品。 4 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4.1 强天气初判指标 使用静止气象卫星资料(见附录A.1)监测强对流云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1的规定执行)建 立强天气初判指标。详见表1。 表1 强天气初判指标 a a a a a a TBB DTB12 DTB13 DCI GTB VIR ≤243K ≤0K ≤3K ≥10K ≥15K ≥0.6 a 应同时满足,其中 VIR 仅用于日间(北京时 09:00-17:00) 。 4.2 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包括使用静止气象卫星资料(见附录A.1)监测强对流云团(判断和计算 方法按附录B.1的规定执行)建立雷暴天气的强对流云团监测预警指标,和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 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雷暴天气的强对流回波监测预警指 标。详见表2。 4 DB63/T 1932—2021 表2 雷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强对流云团监测预警指标 a a 强对流回波监测预警指标 TBB ≤230K CR ≥50dBZ DTB13 ≤1K VR ≥14m∙s DTB12 ≤-1K HCON ≥8.5km GTB ≥20K ET ≥9km VIR ≥0.7 SW ≥3m∙s 且<8m∙s -1 -1 -1 该指标仅适用于伴随降水的雷暴天气(无降水的干雷暴在监测资料中无明显特征)。 a 满足其一即可。但各分项指标应同时满足,其中 VIR 仅用于日间(北京时 09:00-17:00) 。 4.3 短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短 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详见表3。 表3 短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CR a a ≥45dBZ a a VIL ≥15kg·m △VIL -2 <7kg·m ET -2 a HCR ≥9km a △CH ≥3.6km a SW ≥6km a ≥8m∙s -1 应同时满足。 4.4 冰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冰 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详见表4。 表4 冰雹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VIL △VIL VR a SW -1 ≥30kg·m a -2 ≥7kg·m -2 -1 ≥12m∙s 且<20m∙s -1 ≥20m∙s a CR ≥8m∙s -1 ≥3m∙s -1 a ≥50dBZ ET a ≥9km HCR a ≥0.5×ET a MEHS ≥4cm 应与 VIL 同时满足,或者应与△VIL 同时满足。 4.5 对流性大风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使用天气雷达资料(见附录A.2)监测强对流回波(判断和计算方法按附录B.2的规定执行)建立对 流性大风天气监测预警指标。详见表5。 5 DB63/T 1932—2021 表5 对流性大风天气监测预警指标 2.4°到6.0°仰角 2.4°及以下仰角 相邻2个及以上 像元径向速度 a 相邻4个及以上像元径向速度 a 正负速度在径向方向 相遇且相邻像元的速 -1 度差绝对值≥25m∙s a 强回波顶高在相 龙卷涡旋特征 邻时次下降高度 ①正负速度在径向上方向相背且相邻像元最大速 -1 -1 邻;③正速度与≤-20m∙s 的负速度相邻;④速度 -1 同方向且绝对值均≥25m∙s a (TVS) TVS的底 -1 度差≥25m∙s ;②负速度与≥20 m∙s 的正速度相 a ≥5km 达到2.4° 及以下仰角 2.4°及以下 仰角基本反射 a 率因子形态 钩状或弓状 或线状 满足其一即可。其中的分项指标①②③④仍为满足其一即可。 5 致灾性强天气防御指南 5.1 雷暴天气防御指南 雷暴天气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或抢险工作: ——密切关注天气,人员宜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暂停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作业; ——户外人员应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切断危险电源,远离金属门窗,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或山顶躲避; ——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金属物品扛在肩上; ——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金属管道,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 他类似金属装置; ——应关闭手机,不宜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2 短时强降水天气防御指南 短时强降水天气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应急或抢险工作: ——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业、学校应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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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青海省 第 1 页 DB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青海省 第 2 页 DB63-T 1932-2021 高原夏季致灾性强天气监测预警指标及防御指南 青海省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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