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02 CCS A10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323.2—2021 市场“五化”建设规范 第 2 部分:专业市场 Specification for market "Wu Hua" construction— Part 2: Professional market 2021 - 03 - 08 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4 - 08 实施 发 布 DB33/T 2323.2—2021 前 言 DB33/T 2323《市场“五化”建设规范》分为2个部分: ——第1部分:农贸市场; ——第2部分:专业市场。 本部分为DB33/T 232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市场协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江文泉、何钧、林文都、吴璐璐、姚如滔、陈浩、叶永锡、姚杰、蒋才巍、王 军、贾海光、李小航、邬曙海、金剑华、蔡焕忠、朱金鹤、赵舟。 I DB33/T 2323.2—2021 市场“五化”建设规范 第 2 部分:专业市场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专业市场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五化”)建设要求 以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专业市场的改造、提升、发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部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5566.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GB/T 15566.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本部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4.2 4.3 4.4 应在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达标基础上,以“五化”为宗旨,提升专业市场服务体系。 建立并实施系统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配备满足市场运行管理所需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安全、卫生、环保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注重与区域、产业规划布局相结合,整合专业市场内外部资源,服务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建设。 5 便利化 5.1 市场周边配套完善停车场、公交站点、物流点、餐饮、休闲、酒店等服务设施,宜配备充电桩。 5.2 市场内应建设便利店、服务台、休息区、共享雨伞、共享充电、无线网络、公厕、垃圾房(垃圾 分类点)等基本便利设施,按需配备电瓶车充电点、汽车充电桩。 5.3 应统一设置专业市场标识标牌,标识标牌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5566.1、GB/T 15566.5、 GB/T 15566.11 等相关国家标准有关要求。 1 DB33/T 2323.2—2021 5.4 应科学合理设置引导标识、标牌、公告栏(视窗)、咨询台、楼层图、查询终端、广告牌、广播 等,做到齐全完整、位置醒目、样式清晰、易于辨认。 5.5 引导体系设置中英双语,按需增设特定语种、配置引导翻译器或服务机器人。 5.6 应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实现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 装修维修等服务“一站式”办理。 5.7 宜根据经营服务需要,引入金融、物流、仓储、法务、电子商务、品牌培育、检验检测、知识产 权等第三方商务服务。 5.8 应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税务、城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 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服务。 5.9 宜根据市场经营户与客户需求,拓展商务、司法、外事、海关、环保等“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 的政务服务。 6 智慧化 6.1 依托本市场 APP、微信公众号、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整合市场实体门店和虚拟商铺资源,实现产 品信息发布、线上线下联动、智能检索、在线交易、在线结算等功能。 6.2 应用集市场物业管理、客流、物流、车流、用水用电用气、经营户管理、咨询投诉等多种功能为 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经营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集中应用。 6.3 建设智慧导购系统,应设置市场公众号、APP、二维码、导航终端等市场智慧导航入口,集成实时 定位、实景显示、在线导航等功能,按需引入市场咨询、路线规划、食宿交通等服务信息。 6.4 建设智能安防系统,应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营业场所等区域应设 置智能监控设备,具备对设施设备、人流的信息监测功能,监控设备实现对监控行为的自动抓拍。 6.5 市场餐饮经营户的厨房、食材仓库等场地应配置智能摄像头和物联设备,纳入阳光厨房监管,实 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线上溯源和实时监控抓拍。 6.6 应设立市场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查询市场各类制度、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经营户奖惩、消费投 诉处理等信息。 6.7 按需建设市场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实现与仓储基地、物流中心等平台数据对接,提升货运联运、 接驳服务效能。 6.8 宜建设市场大数据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校、专业机构等资源,实时系统分析产品、交 易、仓储、客流、物流、金融和信用等市场信息,定期形成市场数据分析指标及报告,为政府部门、市 场举办方、经营方等相关工作活动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7 人性化 7.1 建立志愿者之家,引入并开展社会组织、群团、志愿者等志愿服务。 7.2 设立经营户之家,配备场地及设施,为经营户提供休憩、交流、子女照护等便利。 7.3 建立矛盾调解平台,在市场内成立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主动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 有效提供调解服务。 7.4 建设安全便利的无障碍环境,应配置无障碍通道、轮椅、母婴室、急救医药箱、微型医服点等设 施设备,无障碍环境和设施应符合 GB 50642、GB 50763 等标准要求。按需配备 AED 设备(自动体外除 颤器)及专业人员、第三卫生间。 7.5 提供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一对一”人工引导等关爱服务。 2 DB33/T 2323.2—2021 7.6 市场全面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各类接触性服务设施、软装以及临时性搭建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有毒 有害物质限值标准。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场内全面使用环保型或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8 特色化 8.1 设置特色产业文化展示区(点),展现地域经济、产业文化和产品特色,建设展示行业特点和产 业知识的适合大众了解的公益性科普基地。 8.2 设立产品发布中心,引入国内外行业机构、知名企业、设计室等,定期开展新产品、创新模式发 布活动,提升市场影响力。 8.3 应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举办现场商家直播等活动。 8.4 定期组织举办主题性或专业性的会展、节目、会议,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等参与。 8.5 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服务。按需建设研发创意设计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8.6 有条件的市场可培育夜间经济等新消费模式,拓展市场产业链、价值链。 9 规范化 9.1 应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完善专业市场基本管理制度,按 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健康监测、清洁消杀、垃圾管理、场容场貌等各项基本管理措施。 9.2 市场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做到示范公开。市场非公党建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 规定要求开展。 9.3 实施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定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登记,提供必要的场内交易 产品快速检测受理服务。 9.4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市场内首创、原创产品登记保护,应用互联网、 图像识别等技术,实现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9.5 规范消费投诉维权管理,建立“先行赔付”、“服务承诺”等放心消费制度,多渠道受理消费投 诉,及时进行处理回访。 9.6 实施信用奖惩管理,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对经营户开展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 施信用约束,及时披露和公示市场各类不诚信经营信息。 9.7 实施市场专业化团队管理,加强经营户守法、诚信等素质教育,定期开展对管理员、经营户的业 务知识更新培训。 10 评价与改进 10.1 建立专业市场“五化”建设评价机制,评价指标应涵盖“五化”方面的内容,专业市场“五化” 建设评价内容可见附录 A。 10.2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自查自纠、投诉建议、考核评价等结果,制定并落实“五化”建设改进 措施,跟踪改进情况。 3 DB33/T 2323.2—2021 AA 附 录 A (资料性) 专业市场“五化”建设评价内容 专业市场“五化”建设评价内容见表A.1。 表A.1 专业市场“五化”建设评价内容 专业市场“五化”建设标准 评分依据 完善基本便利设施。市场周边配套停车场、公交站点、物流点、餐饮、 休闲、酒店等服务设施,市场内应建设便利店、服务台、休息区、共享 市场周边和市场内配套便利设施情 1 雨伞、共享充电、无线网络、公厕、垃圾房(垃圾分类点)等基本便利 况(不要求市场方举办)。 设施。按需配备电瓶车充电点、汽车充电桩。 规范市场引导体系。标识标牌设置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相关国家标 2 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公告栏(视窗)、 准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引导标识、标牌、公告栏(视窗)、咨询台、 楼层图、查询终端、广告牌及咨询台、 楼层图、查询终端、广告牌、广播等。引导体系应设置中英双语, 并按 广播等引导体系情况。 便利 需增设特定语种、配置引导翻译器或服务机器人。 化 经营服务“一站式”办理。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 经营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设置情况, 务事项办理功能区,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装修维修等服务“一站式” 经营服务、第三方商务服务配套情 办理。根据经营户需要,引入金融、物流、仓储、法务、电子商务、品 况。 牌培育、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商务服务。 3 政务服务“一站式”集成。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 交管、税务、城 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 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 4 服务。根据市场经营户与客户需求,拓展商务、司法、外事、海关、环 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保等“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的政务服务事项。 建立线上交易平台。依托本市场 APP、微信公众号、网站或第三方平台, 5 整合市场实体门店和虚拟商铺
DB33-T 2323.2-2021 市场“五化”建设规范 第2部分:专业市场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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