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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CCS 13.020.01 Z 06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823—2021 山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监测技术指南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remediation and monitoring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mountainous areas 2021 - 03 - 29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823—2021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土壤侵蚀防控措施.................................................................... 1 5 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3 6 水土保持生态景观提升措施 ............................................................ 3 7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监测 ................................................................ 4 附 录 A (规范性) 人居环境改善措施 ................................................. 7 I DB11/T 182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金花、姜群鸥、王玉杰、刘培斌、王云琦、王彬、王利军、高晓薇、吴敬东、 陆大明、钟莉、宫亚光、张熠昕、高春泥、阚晓晴、邵雅琪、侯芳、朱方方、郑雪慧。 II DB11/T 1823—2021 山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监测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侵蚀防控措施、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水土保持生态景观提升措施和水土保持生态 修复监测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山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监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453.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32000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LY/T 1914 植物篱营建技术规程 SL 277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 SL 534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 SL 592 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DB11/T 548 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 DB11/T 1174 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ecological remedi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在土壤侵蚀或土地退化区域,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通过各种自然修复以及生物、工程措施,使受 损生态系统得到恢复。 4 土壤侵蚀防控措施 4.1 一般规定 1 DB11/T 1823—2021 主要包括封育保护、梯田、树盘、水土保持林、坡面防护、生态护岸等措施。 4.2 封育保护 坡度大于25°或土层厚度小于25 cm的区域,宜实行封育保护措施,可设置封禁标牌和拦护设施。 4.3 梯田 4.3.1 坡度 15°以下,土质较好、距村庄较近、交通便利的坡耕地、经济林用地或已破损的梯田和坝 阶地地块,宜修筑梯田。 4.3.2 梯田修建应符合 DB11/T 548 的规定。 4.4 树盘 4.4.1 4.4.2 1.0m。 4.4.3 4.4.4 坡度 5°~15°、地形较为破碎的林地,宜修建树盘。 石材较为丰富的地区,宜采用干砌石树盘。树盘一般为半圆形,向坡上方开口,半径为 0.5m~ 在坡度小于 8°的林地上可修筑土树盘,树盘半径宜为 0.5m~1.25m。 树盘设计应符合 DB11/T 548 的规定。 4.5 水土保持林 4.5.1 土层厚度大于 25cm、坡度小于 25°的坡地及沟(河)道两岸、湖泊水库四周、渠道沿线宜营造 水土保持林。 4.5.2 根据立地条件、苗木类型和规格确定整地方式。 4.5.3 确定造林树种、苗木规格、栽植方式、密度、栽植时间和幼林抚育、经营管理措施等。 4.5.4 根据气候条件和立地条件确定造林方法,混交林需确定混交类型、混交方法和混交比例。 4.5.5 根据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现状,确定造林地块及面积。 4.5.6 水土保持林造林应符合 GB/T 16453.2 的规定。 4.6 坡面防护 4.6.1 坡面防护可采用平铺草皮、液压喷播植草护坡、生态袋护坡、植被毯等形式,根据坡面形态、 坡度和边坡高度采取适宜形式。 4.6.2 平铺草皮适用于边坡高度不高(小于 3m)且坡度较缓(小于 1:2)的土质边坡。 4.6.3 液压喷播植草护坡适用于 45°以上裸露边坡,将草籽、肥料、土壤改良剂等按比例配水搅匀, 通过机械加压喷射到边坡坡面完成植草施工。 4.6.4 生态袋护坡适用于 45°以下边坡,生态袋需用可降解材料,宜选择适合的乡土植物种。 4.6.5 植被毯一般适用于坡度不陡于 1:1.5 的稳定坡面,不受坡长限制。 4.6.6 坡面防护措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 50330 的规定。 4.7 生态护岸 4.7.1 一般规定 主要包括原木挡墙、梢捆、灌丛垫、捎捆丁坝等土壤生物工程措施,岸坡防护也可采用 4.6 所列措 施。 4.7.2 原木挡墙由松木或其他树木树干搭建,整体高 4.5m,宽 3m,四层三维护岸结构,每层中间设 层栽,层栽植物可为旱柳活立木,挡墙最上层可栽植观赏性植物。 4.7.3 灌丛垫措施指在平整的斜坡上均匀铺设柳枝,并在柳枝上方覆土,形成灌丛保护河岸。 2 DB11/T 1823—2021 4.7.4 梢捆首先由直径 2cm~3cm 的柳条组成柳条束,再由铁丝捆扎形成,柳条束直径 20cm~30cm。 梢捆可与灌丛垫结合,埋在灌丛垫下方靠近河边一侧,形成灌丛垫-梢捆复合措施。 4.7.5 梢捆丁坝由松木原木桩固定梢捆形成,长 2m~3m,宽 1 m~1.5m,高约 50cm。 5 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5.1 一般规定 主要包括植物篱拦截带、道路生态边沟、田面生态田埂和植被渗滤沟等措施。 5.2 植物篱拦截带 5.2.1 植物篱构建应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到立地条件与植物材料生物学和生态学 特性相适应。 5.2.2 植物篱宜种植在反坡梯田外侧(护埂)及梯壁上,亦可根据现场条件在坡面种植,还可作为生 态隔离带。植物篱材料宜选择多年生草本植物、矮小的灌木等。 5.2.3 植物根部或接近根部处互相靠近,一般草本或小灌木株距 5cm~10cm,行距 20cm~60cm。 5.2.4 植物篱高度一般在 1.5m 以下,最大不超过 2.0m,宽度 0.3m~1.0m。植物篱的配置、种植方法、 抚育管护等应符合 LY/T 1914 的要求。 5.3 道路生态边沟 5.3.1 道路生态边沟可采用梯形断面或矩形断面,一般底宽 0.3m~0.5m,深度 0.3m~0.6m,梯形断 面边坡比可根据地形条件设置。应结合地形地势条件,多样化设计,可与生态沟渠等深度净化环节结合。 5.3.2 道路生态边沟底层一般铺设 0.2m 厚级配碎石层,碎石层上部栽植草本植物或铺设三维网草皮, 种植植物可为鸭舌草、蜈蚣草、黄花蒿等北方优势草种,并适时辅以人工养护。 5.4 田面生态田埂 5.4.1 田面生态田埂通过在田埂内侧修建小型植物边沟实现,在其中种植高羊茅、月季、香葱、薄荷 等草本植物。 5.4.2 田埂可采用石坎和土坎,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田埂尺寸不宜过大,可设计为多级坎, 每级坎高度为 0.5m,宽不宜超过 0.3m。 5.5 植草渗滤沟 5.5.1 植草渗滤沟为简易土沟内部填充碎石等基质材料,并在沟内种植草本植物,宜建造于果园排水 位置。 5.5.2 建设尺寸参数应符合 GB/T 16453.4 的要求。 6 水土保持生态景观提升措施 6.1 一般规定 在人居环境差、沟道景观需要提升的区域布设措施,布设时需同时考虑植物配置和景观。 6.2 人居环境提升 3 DB11/T 1823—2021 通过美化环境、修建休闲场地、设置宣传栏等系列措施以美化人居环境,具体要求按照附录A表A.1 的规定执行。 6.3 沟道生态景观提升 6.3.1 主要包括纵向连续性修复和横向连通性修复等。 6.3.2 纵向连续性修复的主要措施是拆除横向拦水建筑物或将其改造为透水性的码石、散水坝等。 6.3.3 横向连通性修复应蜿蜒自然,避免直线化、直墙或人工痕迹很强的岸坡形式,主要包括河堤改 移、自然石及植物护岸、坡脚码石防护、生态护坡等。 6.3.4 应根据两岸情况在沟道岸坡设置乔、灌、草缓冲过滤带。 6.3.5 沟道生态治理应符合 GB 50707 的规定。 6.4 植物配置景观提升 6.4.1 植物配置需考虑不同空间配置要求,村落、农田、滨水、道路区域统一协调。 6.4.2 植物选择需充分考虑其景观性,彩叶植物、开花植物相结合,并考虑花期。 7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监测 7.1 一般规定 用以评估土壤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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