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01 CCS A10 1501 呼 和 浩 特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501/T 0013—2021 智能农贸市场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intelligent farmers' market 2021 - 08 - 12 发布 2021 - 09 - 12 实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501/T 001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晶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呼和浩特市美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福海兴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日新、陈捍岳、李红军、李晓峰、王景民、李春明。 I DB 1501/T 0013—2021 智能农贸市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农贸市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础设施建设、诚信系统、信息化系统、数据提供、 信息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呼和浩特地区智能农贸市场的建设,智能农贸市场亦称为智慧农贸市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64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8827.1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5873 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 GB/T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DB 1501/T 0002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追溯电子秤 retail electronic scale 应用于农贸市场,具备称重、资金支付、数据采集、网络通讯、票据打印、追溯查询等功能的电子 秤。 追溯码 traceability code 标注于交易凭证或零售凭证上,用于查询农副产品流通追溯信息、合成追溯信息链条的代码。 1 DB 1501/T 0013—2021 4 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要求 场地、设备、设施的要求应符合 DB1501/T 0002 的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的规定。 网络系统建设 4.2.1 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应符合GB/T 21064的规定。应具备带宽不低于100 M 的互联网接入,并实现有线通信、无 线网络等信号在市场区域内的全覆盖,其网络架构如下: a) 数据中心:应具备网络安全加、减密系统,数据交互系统; b) 网络接口:应具备无线通讯、实时通讯、视频会议系统、局域网络系统、数字广播装置; c) 终端设备:应具备计量终端(包括追溯电子秤、快速检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发布 设备(公共信息显示设备、商户信息显示设备); d) 应用系统:应具备质量追溯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诚信管理系统。 4.2.2 系统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能力应符合 GB 17859 、 GB/T 22239 和 GB/T 25070 的要求。 4.2.3 运维管理要求 运行维护应符合 GB/T 28827.1 的要求。 硬件要求 4.3.1 追溯电子秤 经营户应配备符合 GB/T 7722 要求的电子秤,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交易显示(品名、重量、单价、总价); b) 交易明细记录; c) 票据打印; d) 可实现银行卡、数字货币等第三方支付; e) 交易数据溯源等。 4.3.2 视频监控系统 4.3.2.1 应按 GA/T 367 的要求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要求每 60 ㎡至少安装 1 个数字式视频监控探头。 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实现对下列(但不限于)区域等进行远程实时监控: a) 出入口; b) 快速检测室; c) 食品加工区域或点; d) 市场营业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4.3.2.2 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实现视频实时远程观看和监控,支持视频文件的自动保存、回放和检索, 其保存时间不应少于 15 d。 2 DB 1501/T 0013—2021 4.3.2.3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 GB/T 28181 要求。 信息发布系统 4.4.1 公共信息显示屏 在经营场所外或经营场所通道上方设置公共信息显示屏,显示屏应能发布以下(但不限于)信息: a) 市场基本信息; b) 相关法律法规; c) 检测信息; d) 通知性信息; e) 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4.4.2 触摸显示屏 在经营场所的公共区域设置服务触摸屏,自助查询下列(但不限于)信息: a) 市场简介; b) 市场荣誉; c) 摊位布置电子图; d) 市场简讯; e) 市场管理制度; f) 参考价格; g) 检验检测信息; h) 食品安全知识; i) 预警信息; j) 消费评价; k) 电子巡更及市场管理人员公示; l) 食品追溯等。 4.4.3 摊位显示屏 在经营户(有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户)摊位醒目位置设置摊位显示屏,显示下列(但不限于)信息 内容: a) 摊位号、姓名、手机号、类别及信用等级标识; b) 营业执照、健康证等; c) 商品名称、价格信息; d) 支付二维码等。 快速检测设备 应配备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检验检测和辅助设备,检测项目和频次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移动终端 移动终端应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介绍、最新资讯、检测公示、价格公示、商户信息、消费评价、 商户入口等功能模块。 3 DB 1501/T 0013—2021 公共广播 应按GB/T 50526的规定建立广播系统。 5 诚信系统 诚信考核管理系统 应支持市场管理者对市场经营者从主体资格、商品准入、经营行为、市场监管、群众反映等方面进 行考核管理,并满足计量、卫生秩序、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市场准入、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日常管 理要求设定评价指标。 经营主体诚信 5.2.1 经营户应使用摊位显示屏,显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并 支持证照管理功能。 5.2.2 经营户应及时上传、发布相关商品质量信息。 计量诚信 5.3.1 经营户应使用满足要求的追溯电子秤进行经营活动,显示信息应方便消费者观看,并实时上传 有关交易数据。 5.3.2 管理者应定期对追溯电子秤进行巡检。 5.3.3 管理者应在每个封闭销售区域内配备 1 台检定分度值小于或等于经营追溯电子秤的公平秤。 5.3.4 公平秤应设置在公共区域并有显著标志,首选交易区的进出口附近。 价格诚信 经营户应使用摊位显示屏,应明码标价,系统应支持价格预警功能,并预留向价格、统计等部门上 报数据接口。 消费者评价系统 系统应具备消费者对商户进行点评和投诉等功能并通过摊位显示屏和触摸显示屏进行显示。 6 信息化系统 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6.1.1 综合管理系统 应具备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经营许可证、摊位、信息、物业和人事等管理功能。 6.1.2 交易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应具备通过追溯电子秤或其他交易终端,实现交易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可为各类业务提供统计 报表、分析报表和预测报表。 6.1.3 检验检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4 DB 1501/T 0013—2021 应支持检验检测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实现商品合格率统计分析和分类合格率统计分析。 6.1.4 客流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应支持通过客流采集器或交易数据统计,实现客流量查询、统计、分析,可为各类业务提供客流量 分析表。 信息发布系统 应支持实现系统采集的数据,自动关联在指定显示屏和移动客户端实时发布功能。 质量追溯系统 应支持通过消费凭据上的条码或二维码,实现在移动终端或市场内的触摸显示屏进行以下(但不限 于)信息查询: a) 摊位号、经营户、联系电话; b) 商品名称、商品单价、重量、总价; c) 商品抽检结果; d) 商品溯源信息。 移动客户端 应实现以下(但不限于)功能: a) 管理人员可登陆后台查看和上传市场管理相关信息; b) 消费者通过移动终端了解市场相关信息,发表意见与建议并对商品进行评价或投诉; c) 商户可进行物业缴费、查询交易账单、追溯电子秤和商户信息显示屏的显示内容修改与设置。 7 数据提供 数据采集 应按 GB/T 35873 的要求进行。 数据接口 应提供Socket 或 Web Service 的接口。 数据格式 应支持 xml 和 json 格式,满足不同数据格式的交互。 8 信息安全 应符合 GB/T 20271 的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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