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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 CCS A 12 183404 淮南市地方标淮 DB3404/T10—2023 企业开办服务评价规范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3-9-18发布 2023-10-18实施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04/T1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博涵、李军、彭莉、孙昊、赵雅洁、朱雅茹。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3404/T10—2023 企业开办服务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开办服务评价的业务范围和评价周期、评价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对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开办服务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4232-2022 企业开办“六个一”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企业开办enterpriseestablishment 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 [来源:DB34/T4232-2022,3.1] 4业务范围和评价周期 4.1 业务范围 准信息服务平 业务范围应满足DB34/T4232-2022中第5章的要求。 4.2评价周期 企业开办服务评价周期为一季度。 5评价原则 5.1公正性 评价过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受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确保评价结果合理公平。 5.2公开性 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外,将服务情况、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5.3时效性 1 DB3404/T10—2023 评价结果反映一个评价周期内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6 评价程序 6.1评价准备 6.1.1 制定评价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目的、范围、内容、实施和时间安排。 6. 1.2 应从合理性、适用性等方面,对评价方案进行论证优化。 6. 2 评价实施 评价实施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6.3 评价报告 应根据评价实施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评价时间、评价范围、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 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建议; 一与其他评价(包括自我评价、上级或主管部门开展的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对比分析。 / 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 DB3404/T10—2023 附录A (规范性) 企业开办服务评价指标 表A.1给出了企业开办服务评价指标。 表A.1企业开办服务评价指标 一级 二级 指标说明 评价实施 指标 指标 登记注册人员与辖区存量企业比例应达到1:1000以上; 各登记窗口报送登记注册人员名单、 窗口应当配备自助登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商事登记 帮办代办人员名单,安徽省综合业务管 体机、自助电脑,自助登记设备应当保证能够企业登记全理平台后台系统统计各县区辖区存量企 流程的24小时正常使用; 业数量、上一年度月平均企业开办业务 窗口应当配置帮办、代办人员,人数应当结合辖区正常量进行计算; 流程 工作量合理配置,通常根据月企业开办业务量的20%,按 实地核验各县区窗口自助登记设备配 照不低于1:100的比例进行配置; 置、综合窗口建立情况; 窗口应当建立综合窗口,实现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公 各县区提交建立综合窗口的佐证材 章刻制备案、医保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企业开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图片、宣 办联办业务的一窗受理、统一出件 传材料等 办件用时不得高于4个工作时,工作时以工作日上午9时 到下午5时计算,计每个工作日为8个工作时。办件用时计 算以工商登记时长+联办业务(税务登记、公章刻制备 案、医保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中用时最长 淮南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服务平 者; 耗时 台后台按月导出企业开办办件情况、办 办件驳回率。同一办件不得以同样的理由驳回或退回修 件驳回情况进行计算、核实 改两次以上; 驳回或退回修改理由。驳回或退回修改理由应当有法定 依据,受理审核人员应当一次性充分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 的材料,并应告知受理审核窗口电话以便申请人联系 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交办、督查检查 企业开办业务无法定依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费用 等渠道或方式核实窗口是否有违规收取 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费用情况 收取企业开办资料应当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 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政务服务事项“ 省一单”,不得违规收取多余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同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档案管理 一材料,不得违法违规擅自设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前置审系统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进行核实: 材料 批事项; 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交办、督查检查 窗口为确认申请材料中签字或者盖章的真伪,要求申请等渠道或方式核实 提供补充证据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的,必须属于 合理范围内 3 DB3404/T10—2023 表A.1(续) 一级 二级 指标说明 评价实施 指标 指标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办件 窗口应当加强“掌上办”的宣传,鼓励引导申 掌上办 截图、宣传材料等; 请人通过手机端办理企业开办业务 通过安徽省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后台查询核实 窗口应当加强“个转企”工作的的宣传,积极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办件 个转企开展“个转企”改革,为“个转企”服务提供便 截图、宣传材料等; 利服务 通过业务系统后台查询核实 窗口应当建立证前指导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组 证前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办件 建“证前指导”工作群、组建“证前指导”人员 指导 截图、宣传材料等 库等,保存“证前指导”工作记录 便利度 窗口应当定期归集、移交纸质登记档案,移交 一般自档案生成之日不应超过2个月; 窗口移交纸质档案、影像档案,应当保证档案 通过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 企业的连续性、完整性,对于材料缺失的,应当积极 行核实; 档案 寻求办法补充完整,确实无法补充完整的,应当 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交办、督查检查等渠道或方 作出书面说明: 式核实 对于企业申请档案迁移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 完成档案迁移工作,不得擅自增加企业迁移条件 社区帮 窗口应当配合开展社区帮办代办服务,组织业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办件 办代办务骨十对社区帮办代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截图、宣传材料、培训资料等 随机模拟申请人拨打窗口电话进行咨询; 不定期拨打窗口电话,模拟申请人身份进行办件 定期通过官方渠道汇集各界对企业开办工作的 咨询。随机抽取县区办件,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表扬、批评、投诉等情况; 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平台,12345热线、省长信 对上级交办、转办的投诉、信访等办件,应当 箱、效能监察、《民生呼应》等转来的投诉反映情 及时处置并将结果上报; 况,核实属实。各县区提供收到服务对象表扬的佐 窗口应当做好登记后回访、服务后回访、投诉 证材料。各县区提供“三回访”工作记录; 举报处理后回访等“三回访”工作,并留存回访 定期通过安徽省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监测各县区经 记录: 营主体增长情况,通报异常增长情况,县区需要按 窗口应当加强作风建设; 要求报告核查、处理结果; 企业感 窗口应当尽力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对于 领导批示、来信来访、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经 受度 “一址多照”、“一人多照”、市场主体数据异 营主体、人民群众反映窗口作风问题、擅自调整篡 常变化等现象及时发现并核实处理; 改经营主体登记信息情况,核实属实; 窗口应当建立对市场主体登记中介机构、中介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主体登 人员的管理制度: 记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管理制度文件、宣传材 窗口不得擅自篡改、调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 料、查处案件等: 息的; 随机抽取企业登记政务服务事项,核实各县区政 窗口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已公示的政务服务事 务服务网、官方网站公示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是否 项清单要素; 司省局公布一致; 窗口应当按照登记规范进行登记 随机抽取办件,核实是否按照登记规范进行登记 4 DB3404/T10—2023 表A.1(续) 一级 二级 指标说明 评价实施 指标 指标 改革 窗口应当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为 各县区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 创新 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办件截图、宣传材料等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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