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40.10
CCS X 55
团 体 标 准
T/CTSS 66-2023
荣县花茶
Rongxian scented tea
中国茶叶学会 2023-05-11 发布 2023-05-11 实施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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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 荣县农业农村局 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茶叶学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荣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荣县茶产业协会、茶源地
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李旭升、李佳、刘刚、李祥龙、袁海波、胡鸿、汪正香、吴岭、张山、王近
近、吴垠、刘林海、吴富宏、李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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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荣县花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荣县花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质量等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
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荣县花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第123号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第345号公告《地 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荣县花茶 Rongxian scented tea
以荣县行政区 域内福选 9号、四川中小叶群体种、名山白毫 131、福鼎大白茶 等品种的鲜叶为原
料加工成的烘青绿茶坯和红 茶坯,配以茉莉、桂花鲜花,经窨花、提花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的花茶。
4 分类与质量等级
4.1 荣县茉莉花茶分为茉莉绿茶和茉莉红茶 ,质量等级分为特 级、一级两个等级 ,其中特级分为造
型茶、毛峰、香茗 3类。
4.2 荣县桂花茶分为桂花绿茶和桂花红茶 ,质量等级分为特 级、一级两个等级。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得着色和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类物质,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
物(花干除外)。
5.2 原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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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2.1 鲜花
新鲜、成熟、饱满、洁净、香气浓郁,无变质、无杂质、无病虫、无异味。
5.2.2 茶坯
绿茶坯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荣县花茶质量等级对应茶坯嫩度见表 1。
表1 荣县花茶质量等级对应茶坯嫩度
等级 茶坯嫩度标准
特级 造型茶 单芽,重量占比不少于 90%
毛峰 一芽一叶,重量占比不少于 85%
香茗 一芽一叶至一芽二叶,重量占比不 少于80%
一级 一芽二叶至一芽三叶,重量占比不少于 75%
5.3 感官品质
5.3.1 茉莉花茶产品的感官品质应符合 表2的要求。
表2 茉莉花茶感官品质要求
类
别 等级 项目
外形 内质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茉
莉
绿
茶 特
级 造
型
茶 扁形 细嫩、肥壮
匀整 匀净 绿润 鲜灵浓
郁持久 嫩绿、 明
亮 鲜浓醇
厚 嫩绿、 明
亮、 匀齐 针形 细嫩、显毫或披毫
卷曲形 细嫩、显毫或披毫
直条形 细嫩、显毫或披毫
毛峰 紧结、显毫或披毫 匀整 匀净 绿润 花香显、
鲜灵 嫩绿、 明
亮 浓醇带
鲜 嫩绿、 明
亮、 匀齐
香茗 细紧、有锋苗 匀整 匀净 绿润 花香显、
较鲜灵 黄绿、 亮 浓爽、 醇 嫩绿、 明
亮、匀
一级 紧实 匀整 净 深绿、 较
润 花香 黄绿、 较
亮 浓爽 绿、较
亮、匀
茉
莉
红
茶 特级 细紧、带毫 匀整 匀净 乌润 花香显、
甜香 红亮 甜爽 红亮、 匀
一级 紧实 匀整 净 乌褐 花香 红较亮 浓爽 红较亮、
较匀
5.3.2 桂花茶产品的感官品质应符合 表3的要求。
表3 桂花茶感官品质要 求
类别 级别 项目
外形 内质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桂花绿茶 特级 紧结、显
毫或带毫 匀整 匀净 绿润 桂花香、
浓郁持久 黄绿明亮 醇厚 黄绿明
亮、匀
一级 紧结 匀整 净 绿、较润 有花香 黄绿较亮 浓厚 绿、 较亮、
匀
桂花红茶 特级 细嫩、披
毫 匀整 匀净 乌润 桂花香、
浓郁持久 红、明亮 甜爽、桂
花香显 细嫩、红
亮、匀
一级 紧实 匀整 净 乌褐 花香 红较亮 浓厚 红较亮、
较匀
5.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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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4 荣县花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特级 一级
水分(质量分数) % ≤ 8.0 8.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 6.5 6.5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 34.0 34.0
碎茶(质量分数) % ≤ 5.0 7.0
粉末(质量分数) % ≤ 1.0 1.0
花干(质量分数) % ≤ 茉莉花茶 1.0 1.0
5.5 卫生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最 大残留量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
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 。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T 5009.3 的规定执行。
6.2.2 总灰分
按GB/T 5009.4 的规定执行。
6.2.3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 规定执行。
6.2.4 粉末、碎茶
按GB/T 8311 规定执行。
6.2.5 花干
花干检测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3 卫生指标检测
6.3.1 污染物限量检测
按GB 2762 的规定执行 。
6.3.2 农药残留限量检测
按GB 2763 的规定执行。
6.4 净含量
按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抽样和取样
7.1.1 抽样
抽样以“批”为单位,同一生产日期、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为一 “批”,同批产品
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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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1.2 取样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 官品质、水分、粉末、碎茶、含花量和净含量。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
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要求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
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料、设备,工艺或环境条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e)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检验结果判定
凡劣变、有较严重异味和卫生指标不合 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出厂检验时,其检验项目
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其中若有一
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 复检
对检验不合格批次,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包装中重新按 GB/T 8302 规定加倍取样,
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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