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
CCS A 20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967—2023
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应用规范
Application specification of physical -contact-free smar t self-
service take -out cabinet
2023 - 03 - 06发布 2023 - 05 - 06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1967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设备要求 ................................ ................................ ........... 1
5 选址要求 ................................ ................................ ........... 2
6 使用流程 ................................ ................................ ........... 2
7 服务要求 ................................ ................................ ........... 3
8 异常情况处理 ................................ ................................ ....... 3
附录A(资料性) 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应用流程 ................................ ......... 4
DB42/T 1967 —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信息中心、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茜、黄倩、王红、程欣、周黎、张弘、郭娜、刘静、董福全、宁程茜、江慧、
黎艳丽、向亚玲、康维、冯翔、冯璇、江龙、於丽、武薇、刘俊廷、王兴平、夏凌云、谭江南。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7-8821997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电
话:1366721674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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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应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的术语和定义、设备要求、选址要求、使用流程、服务要求和
异常情况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运营商对设备的选型、建设选址、管理、维护等活动,以及在
无接触配送场景下, 配送员、 消费者等用户对无接触智能外卖自提柜的日常使用, 其他领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9451 商品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外卖 take-out
以互联网或电话为媒介,借助线上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餐饮 产品或服务信息以及便捷的非现场
购买且需运送的服务。
智能外卖自提柜 smart self -service take -out cabinet
外卖配送场景下,提供 餐品短时存取服务的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可供配送员将 已订购和预售的 餐品
存放于该设施中 ,消费者验证 提取订购的餐品 ;并可通过云平台对 设施进行监控、管理。
注: 以下简称“自提柜”。
格口 box
自提柜中存放餐品的独立单元。
4 设备要求
基本要求
4.1.1 自提柜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等相关法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具有防水防触电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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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1.2 自提柜所用材质应防潮、防腐并且耐磨不易生锈,无毒且易清洗、易消毒。
4.1.3 自提柜宜采用可视格口设计,肉眼即可判断格口内是否有餐品。
4.1.4 自提柜应 密闭良好,可在格口门四周采取有效密封措施(如安装橡胶密封条),达到防止蚊虫
进入、防止投放异物和保温的目的。
功能要求
4.2.1 自提柜应包括智能硬件模块和软件系统。智能硬件模块应至少包括主控板、触摸显示屏、锁控
系统、消毒系统几部分。软件系统应具备联网、内容显示、置物感应等功能,可实现配送员灵活存餐、
消费者验证取餐、运营商智能化管理设备和数据。
4.2.2 每一格口应单独配备 LED照明模块,可通过红外监控等手段实现自动开启或关闭照明。
4.2.3 自提柜应配备消毒模块,并可通过系统设置统一消毒时段。通过系统设置,可在固定时段对所
有格口统一 消毒,推荐在夜间无人使用期间进行消毒。
4.2.4 自提柜应支持二维码、验证码、手机扫码等多种打开格口方式。
4.2.5 自提柜应具有门未关、逾期餐品未取等监测提醒功能。
4.2.6 自提柜应设置有摄像头,用于对自提柜进行实时监控。
4.2.7 格口门应设计应急解锁装置,以确保格口无法正常打开时能应急解锁;当格口出现异常或故障
时,运营商应能从后台监测到异常或故障。
4.2.8 自提柜应满足不同互联网外卖平台的兼容使用的要求。
4.2.9 根据实际使用场景,自提柜配置控温拓展功能,且可由用户自主选择常温或保温。
5 选址要求
自提柜应选择放置在地面平整、干燥通风、网络及供电设施齐全的 地方。放置在室外的自提柜应
配有遮阳、避雨设施。
自提柜应距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站、屠宰场等污染源 25 m以上,并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要求。
自提柜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用户(配送员、消费者)存取餐品以及运营商管理员维护保养设备。
6 使用流程
下单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外卖平台选购所需餐品,选择无接触配送,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系统根据配送
地址自动匹配距离最近的自提柜。
配送入柜
根据配送信息,配送员将外卖配送到系统匹配的自提柜地点 ,放入格口并关好门锁。配送完成后,
配送员应采用适宜的方式给用户发送取餐信息。
取餐
消费者收到取餐信息后,可凭取件码、输入手机信息或扫描二维码等任意一种方式完成取餐。用户
取餐完成后,应关好格口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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