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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A 47 6501 乌 鲁 木 齐 市 地 方 标 准 DB 6501/T 034—2022 水稻种植气象服务规范 2022 - 07 - 15 发布 2022 - 08 - 01 实施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501/T 034—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屈涛、屈疆、苏朝丞、李辉、黎莹晖、阿不都沙拉木、陈雅洁、杨霰、屈楠楠、 肖齐、戴璐、吴涛、车晚成、戚超。 本文件在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气象局。 本文件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乌鲁木齐市气象局(乌鲁木齐市东大梁西街243号)、乌鲁木齐市米 东区气象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万和街北2巷)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气象局 联系电话:0991-3313247 邮编:831400。 I DB 6501/T 034—2022 水稻种植气象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种植气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准备、气象观测、气象服务、服务效果的回访 与总结。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种植气象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0481—2017 气象干旱等级 GB/T 21984—2017 短期天气预报 GB/T 21987—2017 寒潮等级 GB/T 27956—2011 中期天气预报 GB/T 28591—2012 风力等级 GB/T 28594—2021 临近天气预报 GB/T 31163—2014 太阳能资源术语 GB/T 35221—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总则 GB/T 35226—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空气温度和湿度 GB/T 35237—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自动观测 GB/T 35663—2017 天气预报基本术语 QX/T 116—2018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QX/T 336—2016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 QX/T 395—2017 中国雨季监测指标 华南汛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象灾害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由干旱、暴雨(雪)、连阴雨、雷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尘 暴)、台风、龙卷风、大雾和霾等气象因素造成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等损害的事件或 现象。 [来源:QX/T 336—2016,3.2] 3.2 高温 high temperature 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 ℃的天气现象。 1 DB 6501/T 034—2022 [来源:QX/T 116—2018,2.8] 3.3 低温 low temperature 在农作物(含经济林果)生长期间,出现较长时期平均温度持续低于常年同期平均温度,造成农作 物生长发育速度缓慢;或在农作物对低温反应敏感的生育期间,出现日平均气温降到农作物能够忍耐的 温度下限以下的降温天气过程,造成农作物生理障碍或结实器官受损;最终导致农作物不能正常成熟、 采收而减产或品质、效益降低的农业气象灾害现象。 [来源:QX/T 116—2018,2.7] 3.4 寒潮 cold wave 高纬度的冷空气大规模地向中、低纬度侵袭,造成剧烈降温的天气活动。 注: 按照GB/T 21987—2017《寒潮等级》中的有关“采用受寒潮影响的某地在一定时段内日最低气温降温幅度和日 最低气温值两个指标来具体划分寒潮等级”的规定,可将寒潮划分为寒潮、强寒潮、特强寒潮三个强度等级。 a) “使某地的日最低气温 24 h 内降温幅度≥8 ℃,或 48 h 内降温幅度≥10 ℃,或 72 h 内降温幅度≥12 ℃, 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4 ℃的冷空气活动”称为寒潮; b) “使某地的日最低气温 24 h 内降温幅度≥10 ℃,或 48 h 内降温幅度≥12 ℃,或 72 h 内降温幅度≥14 ℃, 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2 ℃的冷空气活动”称为强寒潮; c) “使某地的日最低气温 24 h 内降温幅度≥12 ℃,或 48 h 内降温幅度≥14 ℃,或 72 h 内降温幅度≥16 ℃, 而且使该地日最低气温≤0 ℃的冷空气活动”称为特强寒潮。 [来源:GB/T 21987—2017, 2.1] 3.5 气象干旱 meteorological drought 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地表水分短缺的现象。 [来源:GB/T 20481—2017,3.1] 3.6 霜冻 frost injury 生长季节里因气温降到0 ℃或0 ℃以下而使植物受害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 [来源:QX/T 116—2018,2.10] 3.7 风速 wind speed 单位时间内空气移动的水平距离。单位为米每秒(m/s)。 [来源:GB/T 21984—2017,2.12] 3.8 风向 wind direction 风的来向。 [来源:GB/T 21984—2017,2.11] 3.9 风力 wind force 风的强度。 注: 风力等级特征及分数换算表见表A.1。 [来源:GB/T 35663—2017,2.2.3] 3.10 连阴雨 cloudy-rainy weather for several days 2 DB 6501/T 034—2022 连续三天或以上日降雨≥0.1 mm,同时至少连续两天日照≤2 h的天气过程。 [来源:QX∕T 395-2017,3.6] 3.11 降水量 precipitation amount 某一时段内的未经蒸发、渗透、流失的降水,在水平面上积累的深度。 [来源:GB/T 35228—2017,3.1] 3.12 日照 sunshine 大于或等于120 W/m2的直射辐照度。 [来源:GB/T 31163—2014,6.11] 3.13 中期天气预报 medium-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未来72 h以上,240 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来源:GB/T 27956—2011,3.1] 3.14 短期天气预报 short-range weather forecast 某一区域或地点未来72 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来源:GB/T 21984—2017,2.1] 3.15 临近天气预报 nowcasting 某一区域未来0 h~2 h内天气变化的预先估计和预告。 [来源:GB/T 28594—2021,2.1] 4 服务准备 4.1 现场调查 开展水稻种植气象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应对服务用户的种植规模,所处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以往遭受气象灾害的时间、种类、强度和造成的损失,以及安排相关生产活动对气象服务的 需求进行现场调查。 4.2 建设气象观测站 4.2.1 在种植规模较大或临近的几个规模较小的种植场所,宜根据所在地域经常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 安排相关生产活动的需求,建设或联合建设用于监测气象灾害和安排相关生产活动需求的有关气象观测 站。 4.2.2 开展气象观测应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 格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的仪器。 4.2.3 开展气象观测可根据经济和当地的通信条件,选择具有有关气象观测功能的自动气象站或人工 观测仪器。 4.2.4 使用自动气象站开展气象观测的仪器安装、维护应符合 GB/T 35221、GB/T 35237 的规定。 4.3 建立信息联系渠道 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之间应建立可靠的信息联系渠道。 3 DB 6501/T 034—2022 5 气象观测 5.1 观测时间 气象观测宜在3月底至11月进行或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5.2 观测方法 5.2.1 使用自动气象站开展气象观测的方法应符合 GB/T 35221、GB/T 35237 的规定。 5.2.2 使用人工观测仪器开展空气温度和湿度、风向和风速、降水、日照观测的方法应符合 GB/T 35221、 GB/T 35226、GB/T 35227、GB/T 35228、GB/T 35232 的规定。 5.3 观测信息传送 人工观测仪器开展观测,气象信息传送由双方商定执行, 自动气象站开展观测,服务单位和服务 用户应分别设置观测信息接收终端。观测信息的传输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0 min。获得的气象观测信息应 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共享。 5.4 气象灾害收集与评估 服务单位应及时对灾情进行调查评估。协同农业部门提出相应的生产建议。 注: 水稻气象灾害快速调查评估表见附录D。 6 气象服务 6.1 服务时间 开展水稻种植气象服务的时间宜从4月至11月或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6.2 服务内容 6.2.1 水稻种植气象服务的内容,宜根据有关气象灾害对水稻种植的影响、服务用户安排相关生产活 动的需求,以及服务单位的服务能力,由服务单位和服务用户商定。 6.2.2 服务单位针对灾害性天气宜提供以下服务: a) 在水稻的播种、苗期向服务用户提供连阴雨、大风、高温、低温的短期天气预报,干旱的长 期、延伸期和中期天气预报; b) 在移栽、返青、分蘖期向服务用户提供连阴雨、大风、冰雹的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 干旱的长期、延伸期和中期天气预报; c) 在拔节、孕穗期向服务用户提供暴雨、高温、低温、冰雹的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干 旱的长期、延伸期和中期天气预报; d) 在抽穗期向服务用户提供暴雨、连阴雨、大风、冰雹的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在灌浆、 成熟期向服务用户提供暴雨、连阴雨、大风、霜冻中期和短期天气预报,冰雹、低温的短期、 短时天气预报; e) 在收获期向服务用户提供连阴雨、大风、霜冻的中期、短期天气预报。 6.2.3 水稻种植气象服务的主要种类和具体内容见附录 B,降水量等级划分见附录 C。 6.3 服务方式 通过建立的信息渠道由服务单位将相关天气预报告知服务用户。 4 DB 6501/T 034—2022 7 服务效果的回访与总结 7.1 每次对水稻种植有影响的天气过程结束和商定的服务结束后,服务单位应采取电话、登门或座谈 会等形式,对服务用户回访,听取意见,并对获得的气象观测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总结并存档。 7.2 服务总结应包括:服务概况、个例分析、用户评价、取得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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